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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接上页]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10.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8年《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同时废止。

  

  附件:

  

  1. 晋城市突发地质灾害组织体系框架图(略)

  

  2. 晋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表(略)

  

  3.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名单

  

  附件3

  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备注

1

单福元

市水利局

 

2

高春旺

矿业联合会

 

3

焦耀春

市水利局

 

4

李学亮

市水利局

 

5

朱楚君

市煤炭局

 

6

董世军

市煤炭局

 

7

阎疆

市信息中心

 

8

唐青凤

市水利局

 

9

王胜利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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