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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0]119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9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厦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考评验收

  

  为规范和统一全省“防火墙”工程实施,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标准。公安机关要制定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的建设考评标准。各级各部门要依照“防火墙”工程建设标准,认真组织考评验收。

  

  ㈠政府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的检查考评工作,由各级政府依照有关标准组织实施。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四项责任”在内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组织年度考评验收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每年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四项责任”在内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组织考核考评。上级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㈡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政府依照标准每年组织考核。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㈢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由各单位自查评价合格后,依照归口管理原则,经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当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机构考评验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由单位自我检查评价合格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认。

  

  ㈣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建设工作,由各地公安机关每年组织检查考评。上级公安机关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七、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四项责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落实年度考评,适时组织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要确立专门联系领导,采取措施重点帮扶。要根据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有效推进。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发动部署,深入推进本行业、系统“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经验交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㈡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大力开展“防火墙”工程主题宣传,加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防火墙”工程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㈢落实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㈣建立约束机制。把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和安全评估内容。对“四个能力”建设考评不达标的社会单位,由各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机构办公室函告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企业开户银行和保险企业,并抄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作不落实或年终考评不达标的农村、城市社区,取消其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社区)、“平安建设”等相关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2

  
福建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

  

2 术语


  2.1 社会单位

  

  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2.2 人员密集场所 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2.3 公共娱乐场所 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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