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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2、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 10-15 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街道(镇)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村)设立公共服务站,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站)覆盖半径在 1.25公里(0.5公里)左右,农村一级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人口 1000-5000 人,二级新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人口300-1000 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网格化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委社建委) 1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研究制定新一轮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区域布局规划,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新区集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1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 15 年基础教育扶困助学“绿色通道”。积极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办好农村学前教育,改善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完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动镇村卫生机构功能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6、改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17、推进公共服务项目投资体制改革,放宽准入门槛,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管办分离、布局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社建委) (四)加快居民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1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信息可追溯制度,建设一批食品安全自检室、绿色市场、绿色销售专区,构建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安全监管模式。加大基本药物全品种检验力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19、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扩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受益面,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000万平方米,竣工2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民政局) 20、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快速通勤网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换乘高效的立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完成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实现一级公路连镇街、区区县县通轻轨、城乡客运一体化,到 2015 年全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 40%,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高到4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加强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新增一批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路外公共泊位及路内限时停车泊位,鼓励单位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开放。(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22、实施蓝天行动计划,积极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集中整治建筑扬尘和工业污染,大幅度减少城市灰霾现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23、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村社区科技惠民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农委) 24、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整治清水工程,在农村建设区域联网联供体系,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加大生活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污染源监控。(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社区管理体系建设 25、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城市社区2012年、农村社区2013年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和“扁平化”社区管理体制,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为依托的新型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社建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各区县) 26、改善社区公共服务,深入开展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居家养老、扶贫济困、综治平安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积极培育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加快社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委社建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