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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5、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城市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扁平化”实战指挥体系,形成城市应急中心、实战调度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和治安防控中枢“四位一体”格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局) (五)实施信息网络综合管理工程 56、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和实时监测,加强网监、网宣队伍及网络阵地建设。成立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虚拟社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注重自律、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57、推进网络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网络互动环节实名制,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等基础信息数据库,2011年底前全市基础数据入库存储率和查询应用准确率达95%。建立网络媒体自律公约,落实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的法律责任,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 58、加强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为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市台办) 59、全面提升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2011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网上协同办案机制,2012年建成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青奥会前,以电子政务网为基础,建成功能齐全、互联互通、覆盖延伸社区(村)的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大平台”。(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 (六)实施法治城市创建工程 60、完善地方立法和决策机制,加快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深化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61、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深化法治区县、法治街道(镇)、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年度实事承办部门、各区县) 62、加快推进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基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两庭”、“两房”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各区县) 63、健全以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 64、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法律“六进”活动覆盖面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65、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评议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评议活动,加强群众对机关部门的监督,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66、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其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牢牢把握立项报备、项目评审、预案准备、跟踪落实等环节,确保评估质量和效能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督察办) (二)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67、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功能,坚持领导干部接听热线制度,健全首接负责、分级办理、限时办结、考核反馈、督办问责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督察办) 68、有计划地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热线电话等载体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在线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诉求。(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 (三)建立健全广泛联系群众机制 69、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下基层调研制度,深入开展以“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