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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办发[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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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城市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扁平化”实战指挥体系,形成城市应急中心、实战调度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和治安防控中枢“四位一体”格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公安局)

  

  (五)实施信息网络综合管理工程

  

  56、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和实时监测,加强网监、网宣队伍及网络阵地建设。成立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虚拟社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注重自律、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57、推进网络实名制、手机实名制、网络互动环节实名制,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等基础信息数据库,2011年底前全市基础数据入库存储率和查询应用准确率达95%。建立网络媒体自律公约,落实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的法律责任,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

  

  58、加强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为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市台办)

  

  59、全面提升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2011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网上协同办案机制,2012年建成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青奥会前,以电子政务网为基础,建成功能齐全、互联互通、覆盖延伸社区(村)的社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大平台”。(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

  

  (六)实施法治城市创建工程

  

  60、完善地方立法和决策机制,加快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深化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61、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深化法治区县、法治街道(镇)、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年度实事承办部门、各区县)

  

  62、加快推进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基层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两庭”、“两房”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各区县)

  

  63、健全以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

  

  64、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法律“六进”活动覆盖面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65、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评议等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评议活动,加强群众对机关部门的监督,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66、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其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牢牢把握立项报备、项目评审、预案准备、跟踪落实等环节,确保评估质量和效能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督察办)

  

  (二)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67、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功能,坚持领导干部接听热线制度,健全首接负责、分级办理、限时办结、考核反馈、督办问责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督察办)

  

  68、有计划地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热线电话等载体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在线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诉求。(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

  

  (三)建立健全广泛联系群众机制

  

  69、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下基层调研制度,深入开展以“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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