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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滁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5-01
【实施时间】 2010-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8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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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政策扶持

  (十二)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各类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降低准入门槛。各类服务业企业在登记注册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手续。除药品、食品、农药、矿业开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外,文化、新闻等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均由在滁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批准的许可证上标明许可的行政区域范围。

  (十三)加强用地保障。将服务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保持服务业用地合理比例并逐步提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列入省、市服务业重点计划的项目要优先安排供地。各地收储的土地、依法处置的闲置土地、“退二进三”腾出的土地优先供给服务业项目。开发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的用地政策。对新建或扩建非营利性的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福利等设施用地和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十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支持。市直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服务业专项资金,要突出重点,统分结合,集中配置,优化使用结构。继续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并逐年提高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到2015年达到全市gdp的万分之一以上。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省扶持的服务业项目配套,服务业重大项目贴息,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考核奖励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编报和对口沟通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要从2010年开始,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对城市市区“退二进三”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改建项目,减半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重大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

  (十五)完善服务业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价格(收费)政策,优化服务业发展的价格环境。对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涉及服务业的行政性收费进行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实施缓交、暂停、免收、取消等措施,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各部门行政性收费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十六)加强投融资扶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评价依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信贷增量与服务业发展同步增长,满足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有效资金需求。对于供水、供热、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等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允许企业以建设项目的收益权、收费权及受让后获得的经营权申请质押贷款,或以项目资产折价为抵押申请贷款。支持企业以资产重组、发行债券、招商引资、上市融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探索建立市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

  (十七)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实施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制订分类人才需求开发计划,大力引进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营销管理、信息技术、会展策划和中介服务等方面高级人才;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团队以自有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来滁进行转化、创办企业的,可给予创业资助;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滁兼职、挂职、合作。实施服务业高级人才重点培养工程,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500名管理干部、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专门培训,并从中选派部分人员赴国内服务业发达地区或出国(境)培训。实施服务业人才能力培训工程,重点吸引一批国内外著名培训组织来滁州建立培训机构,鼓励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办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现代服务领域创业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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