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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6-22
【实施时间】 2011-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0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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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旅游安全救援体系

  

  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旅游目的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旅游预报监测系统,建立健全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增强灾害防范能力。依托现有公共安全系统,以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服务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强旅游景区预警系统、服务场所防范系统、自驾车救援系统、旅游紧急救援队等公共安全项目建设。建设旅游应急救援网络,加强与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和其它专业救援机构的合作,建立紧急救援合作机制。完善城市卫生医疗体系,加强旅游医疗急救设施建设,建设景区医疗急救点和服务点。

  

  八、惠民旅游服务

  

  推进惠民旅游产品跨区域发展,推出更多免费旅游产品,降低旅游门槛,让旅游更加普遍地惠及民众。大力推动“中国旅游日”、市民旅游日(周)、旅游惠民扶贫等国民旅游便民惠民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旅游惠民产品。持续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和红色旅游景区的免费开放。积极开展景区让利优惠活动,逐步推进免费景区的开放。加强与银行、邮政、餐饮、酒店、娱乐、购物等企业的多方联合,以发行旅游年卡、旅游交通卡、旅游一卡通、旅游消费券等形式推出多功能的旅游惠民产品体系。大力推广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优惠旅游产品。

  

第八章 旅游市场开发


  

  

  把主题形象、产品组合和市场定位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宣传促销,广泛占领国内外旅游市场,推动我省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一、基本方针

  

  (一)全面发展省内旅游。编排推广多种半日游、一日游旅游线路,建成开放不同类型的休闲场所和设施,开通城市至主要景点或连接系列景点的旅游客运线路,引导市民就近出游。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依托,以城市旅游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的差异性开发推广为基础,推动城乡客源互动,进一步深化城乡互动游。针对省内民众的休假状况和旅游选择,以不同形式组合省内旅游景区,大力推广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不断拓展省内循环游。

  

  (二)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依托交通干线,以中低层次人群为基础,兼顾高层次消费人群,以观光旅游为基础,兼顾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以普适性旅游线路为基础,兼顾专业化旅游线路,进一步开发国内旅游市场。深度开发周边旅游市场,加强与重庆、陕西和中部省份的旅游客源互动。努力拓宽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旅游市场,积极开发华北、西南、东北、西北旅游市场。

  

  (三)积极发展入境旅游。鼓励武汉市、宜昌市和长江三峡、武当山等重点地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引导其他地区依托重点景区,量力而行发展入境旅游。巩固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亚洲市场,拓展西欧、北美、澳洲等中远程市场,培育北欧、南亚、南美、俄罗斯及东欧等新兴市场。加强与客源国(地)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上的互动合作,加强与临近及其他省份的对外营销合作,努力扩大入境旅游市场。

  

  二、开发战略

  

  (一)形象推广战略。以“灵秀湖北”为统领,整合、塑造、推广我省对外旅游形象,提升我省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灵秀湖北”旅游形象宣传上升为全省对外形象提升战略,推动各市州和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推广“灵秀湖北”的主动意识、自觉意识,使湖北旅游形象与湖北综合形象密切为一体。将“灵秀湖北”形象覆盖到旅游全领域,致力于旅游各个要素、使旅游主题形象和旅游具体领域密切为一体。将“灵秀湖北”形象落实在宣传促销各个环节,结合境外、国内、省内不同市场实际,持之以恒地加以推广,使对外旅游形象和宣传促销活动密切为一体。

  

  (二)产品组合战略。面向欧美市场重点推广长江三峡、武当山等旅游产品,面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市场同时推广三国文化、荆楚文化和高尔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面向国内市场推出多种大众化旅游产品,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市场的高端消费者同时推出生态度假型、运动休闲型旅游产品。注重多重旅游主题组合,把体现湖北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组合在一起,或以武汉都市风情、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为主体糅合其它类型旅游景观,避免旅游产品的单一性。在推广团队旅游产品的同时,注重散客非组合旅游产品的推广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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