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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1.8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对需要保护的地上地下的设施、构筑物、建筑物等发生的措施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及或影响到的地上杆线、树木、交通环卫设施、房屋、建(构)筑物与基础以及所有未进行迁移的设施,预先采取隔离、围护与保护措施所发生的人工、机械、设备与使用材料的周转、摊销及恢复等费用。 2.1.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围护、看护发生的人工与使用材料的周转、摊销及恢复等费用。不包括由于特殊原因导致长期停工而发生的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以及人员看护等费用。 2.1.10 检验检测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特殊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构件、设备等须另行委托独立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复检)的全部费用,按各地规定确定。 2.1.11 围堰费: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作业,采取围堰方式施工所发生的措施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围堰施工的取土、装袋、打拔工具桩、垒筑、填芯与完工后的拆除、运弃等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 2.1.12 筑岛费: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作业,采取筑岛方式施工所发生的措施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筑岛施工与完工后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 2.1.13 便道费:指施工期间设置过渡段临时道路(指铺轨基地或大型预制梁场至施工现场社会交通以外的临时道路)及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与规定的设计标准,设置临时社会交通导行道路所发生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修建、拆除过渡段临时道路及恢复原貌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2、修建、拆除临时社会交通导行路及恢复原貌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2.1.14 便桥费:指施工期间设置过渡段临时便桥(指铺轨基地或大型预制梁场至施工现场社会交通以外的临时便桥)及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与规定的设计标准,设置临时社会交通便桥所发生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修建、拆除过渡段临时便桥及恢复原貌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2、修建、拆除临时社会交通便桥及恢复原貌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2.1.15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搭设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保养、运输以及模板、支架的周转摊销(或租赁)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现浇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施工搭设的木模板的制作、周转、摊销、安装、保养、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2、现浇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施工搭设的钢模板及附件的租赁(或制作、周转、摊销)、安装、保养、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3、与模板施工配套搭设的钢(木)支撑及附件的租赁(或制作、周转、摊销)、安装、保养、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4、高架区间桥梁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施工所需搭设的模板支排架及附件(扣件、卡销、顶托、底托等)的租赁(或制作、周转、摊销)、安装、保养、拆除与场内外运输及支排架基础、垫层与支墩的砌筑与拆除等费用。 2.1.16 脚手架费:是指现场施工需要搭设各种脚手架及附件的租赁(或制作、周转、摊销)、安装、保养、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2.1.17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及运输轨道等设施费:指隧道施工时为保证正常的作业条件与施工环境在洞内设置的通风、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及运输轨道等设施的安装、使用、周转与摊销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洞内通风设施:通风管道安装、周转与摊销、维修保养、拆除、场内外运输与通风设备的使用费用。 2、洞内动力线路:洞内动力线路敷设、闸箱与插座等设施的安装、周转与摊销、维修保养以及设施的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3、洞内供水管线:洞内供水管线敷设、阀门与附件安装、周转与摊销、维修保养以及设施的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4、洞内照明设施:洞内照明线路敷设、灯具与闸箱等附件安装、周转与摊销、维修保养、照明用电的电费以及设施的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5、洞内运输轨道:枕木与轻轨的铺设、周转与摊销、维护与保养、拆除与场内外运输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