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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201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10-08
【实施时间】 2011-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6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的通知(一)

[接上页]
图15 铅蓄电池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略)

  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和膏和化成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水浓度可以达到10~90mg/l 。电池清洗环节产生的废水量最大,约占总废水负荷的60%,最终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的综合废水中铅的浓度为5~60 mg/l,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小于1mg/l。

  在废气治理方面,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铅尘和铅烟废气。其中铅尘和铅烟大多数采用湿法和干法两种方式进行处理。湿法工艺又分为物理法和化学法两类。物理法已有水吸收法、静电法和过滤法。其中水吸收法是目前最简单、普遍的方法。以水为吸收液根据铅烟比重大的特点,利用物理吸收的原理进行净化,水吸收法的净化率与净化设备的型式与操作有关,可采用加料塔、喷雾洗涤法和旋流板塔等。个别工厂采用湿式喷淋吸收法,吸收液主要为稀醋酸和氢氧化钠溶液,其效果更好。铅尘处理目前主要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国内企业废气一般都只用一级除尘。

  此外,在化成、灌酸及充电等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雾,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分别为物理捕集过滤法和化学喷淋吸收法,我国以化学喷淋吸收法为主。

  图16 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略)

  图17 硫酸雾净化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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