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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11]66号
【颁布时间】 2011-10-04
【实施时间】 2011-10-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淄博市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市、区县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本规划由淄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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