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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250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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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各行业、系统和部门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开展消防安全考核,建立并落实消防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

  

  (二)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范水平

  

  1、根据形势任务和地区特点,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专项治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

  

  2、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商贸等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目标值达到100%。

  

  3、社会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目标值达到85%。

  

  4、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目标值达到60%。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目标值达到100%。

  

  5、城市火灾远程监控覆盖率,目标值达到80%。

  

  6、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7、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

  

  (三)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1、借助社区事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站。

  

  2、结合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建设“消防之友”、消防志愿者俱乐部等消防自治组织。

  

  3、建立以社会单位教育培训、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学校专业教育为基础的消防教育培训体系。借助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消防宣传。

  

  4、在全市70%以上的高校开设“公共消防安全”课程,在70%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消防安全”兴趣课程。各区县分别建立2-3所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5、在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观天地mall创建“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高淳县、溧水县、浦口区、六合区建设消防教育馆(展厅),兴建3000平方米省级防灾教育馆和2500平方米市级防灾教育馆。

  

  6、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 2015)》,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做到家喻户晓。

  

  到2015年,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目标值达到85%。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目标值达到30%。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

  

  1、结合全市各大功能板块建设,组织修编《南京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年)》。

  

  2、结合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及时调整现有消防专项规划。

  

  3、结合城乡规划一体化建设,指导60个新市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

  

  4、结合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一体化规划,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五)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安全布局是城市消防规划的核心,其主要目标是保障城市各项功能基本协调,各项建设有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本规划着重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提出原则性意见,根据城市发展和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规划逐步实施。

  

  1、结合燕子矶、迈皋桥、尧化门、梅山、金陵石化周边与化工园等重点区域污染企业整治,全市石化产业治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对不符消防安全要求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结合老集镇改造升级、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改善消防安全布局。

  

  3、结合农村地区集中居住模式特点,有效整合公共资源,改进和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布局。

  

  4、结合西荷花塘、颐和路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同步完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5、新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

  

  6、结合“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工程,严格控制新建的200公里天然气高压管以及东阳、江宁、江北等lng调峰储配站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确保安全。

  

  7、结合南京市“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区域,分区分片改善消防安全布局。

  

  8、加强对特殊历史地段、突发事件的规划引导,出台保障历史地段消防设施配置规定、确保安全的应急预案及消防其他规定。

  

  此外,按人口密度,增加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满足在地震、战争等特殊情况下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避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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