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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250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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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逐年更新所有达到报废年限及车辆状况较差的执勤车辆,每年报废车辆达到10%,进口新型消防车比例达到20%,大功率消防车比例达到50%,消防站(队)抢险救援车和举高类消防车配备率达到100%。依托现有消防站(队)组建2个石油化工、3个地下建筑和4个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3个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50米以上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水车、强臂破拆车、重型水罐车和排烟消防车;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重型泡沫车、路轨两用车、排烟消防车和陆虎60雪炮车;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高喷消防车、供水消防车、重型泡沫车和重型防化洗消车;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需增配抢险救援消防车、防化洗消车和重型泡沫车。

  

  (八)配备消防器材装备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辖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全市新增的消防站配齐全套个人防护装备、23项抢险救援器材、32项特种防护装备和攻坚组装备。应急救援中心需配备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排烟等9大类101种抢险救援器材;地震救援大队需配备气象地质灾害、建筑物倒塌、山岳、水难、空难等救援所需的装备;战勤保障大队需配备各类泡沫液、各类备用器材等。

  

  组建2支地震救援重型搜救队和6支轻型搜救队共270人的地震救援应急队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配备标准,配齐防护、探测、破拆、救生、照明、通信等各类器材装备,实施全天候备勤。

  

  (九)消防给水和供电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针对重大灾害以及自然灾害可能频发的情况,全面提高城市灭火救援应急能力,将消防水源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城消防给水主要依靠城市给水系统,人工储水设施及自然水体三大部分组成完整的城市消防给水系统,确保灭火时的消防供水。借鉴国外发达城市的经验,在城市中结合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设置取水平台。

  

  1、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增设给水管网,主次干道下的管径不应小于dn200,小区道路下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以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

  

  2、按照国家《室外消火栓设计规范》规定增补城市市政消火栓4616个;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标值达到90%。

  

  3、加强城市给水管网改造,凡给水管网的管径、水压、消火栓达不到要求的,要列入城市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4、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强化对全市消防给水设施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埋压、圈占消火栓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同时结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逐步完善城乡消火栓的数量配置,解决部分地区消火栓缺失问题。

  

  5、结合水环境综合整治,分别在玄武湖设置4个、内秦淮河流域设置5个、城东流域设置4个、河西北部设置4个、南十里长沟流域设置3个、北十里长沟流域设置3个、长江流域设置8个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提高城市综合供水能力。

  

  6、结合老城区内108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绕城公路以内的“城中村”和工矿棚户区改造,同步补足缺失的消防给水设施。

  

  7、结合扩建2座500千伏变电站、25座220千伏变电站、74座110千伏变电站,在设计、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确保消防供电的可靠性。

  

  (十)消防车通道建设

  

  消防通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与城市道路是一个有机结合体,大力建设城市道路,不仅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同时也为消防不对灭火救援提供便捷、快速的通道。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继续加快城市道路的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的路网密度,形成结构完整、主次干道分布合理、满足城市消防通道需求的便捷、迅速、安全、高效的城市道路网。城乡道路应当保证道路的宽度、限高、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灭火作战的需要,不符合的应当进行改造。

  

  2、新区建设一定要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其道路系统规划设计要根据功能分区、建筑布局、车流及人流量等因素确定,力求达到便捷畅通。消防通道设置的具体要求是:相邻道路或通道的中心线距离不应大于160米;当建设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或环形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其净高净宽均不应小于4米;道路上空如有管架、栈桥障碍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米;消防通道下的管道及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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