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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03号
【颁布时间】 2011-09-15
【实施时间】 2011-09-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6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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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共同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事项。

  

  1.国电集团将加强与河南有关风电企业的合作,共同推进河南风电开发。省政府支持国电集团在济源、洛阳、南阳等市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的实施和运营提供有利条件。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济源、洛阳、南阳市政府。

  

  2.省政府支持国电集团继续加大太阳能资源开发工作力度,研究并充分利用“光聚热跟踪”新技术,在豫适时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积极协调项目列入国家重点计划。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科技厅。

  

  3.国电集团将在郑州和其他中等城市利用新技术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着力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省政府支持国电集团在豫发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并为项目的运营和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责任分解: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郑州等有关省辖市政府。

  

  (三)关于共同推进火电项目建设事项。省政府支持国电集团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能源发展规划,在豫发展电力项目,加快推进西峡(2×66万千瓦)、民权(2×100万千瓦)、荥阳(2×100万千瓦)、濮阳(2×66万千瓦)二期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和豫源热电(2×35万千瓦)等具备供热条件的城市热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部分项目“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南阳、商丘、郑州、濮阳、济源市政府。

  

  (四)关于共同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开发项目事项。国电集团将积极参与我省大型煤炭项目的开发和资源整合。省政府支持国电集团与河南煤化集团、郑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等国有骨干煤炭企业合作,以参股形式参与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和开发工作,并支持省内国有骨干煤炭企业参与电力项目的合作,建设一批煤电一体化项目。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

  

  (五)关于共同推进城市污水项目建设和并购事项。国电集团将在豫投资建设及依法并购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省政府将给予积极支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六、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一)关于合作建设大型项目事项。中电投集团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南省产业发展规划,在我省开发建设大型煤电、燃气热电、风电和煤炭储配项目。省政府将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协助取得项目建设的支持性文件,争取项目早日核准并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有关省辖市政府。

  

  (二)关于合作建设电力等能源项目事项。省政府与中电投集团共同推进建设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百万千瓦机组项目、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项目、平顶山煤电基地项目三个百万千瓦火电项目,并建成河南煤电基地标志性工程;推进建设周口燃气调峰热电项目,开发南阳、三门峡、新乡和开封地区风电资源;鼓励省内煤炭、铁路企业与中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合作,共建平顶山鲁阳配煤中心和三门峡煤炭应急储配中心项目。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平顶山、焦作、周口、南阳、三门峡、新乡、开封市政府。

  

  七、与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际)战略合作协议

  

  中电国际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进行容量置换”的方式,将在平顶山市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大型电力项目。项目规划设计为4×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其中一期工程在原厂址投资建设2×100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完成后,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二期扩建工程。中电国际将尽快开展初可研、可研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省政府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南省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中电国际在豫发展电力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鼓励中电国际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相互投资、相互参股形式实现煤电联营合作。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省政府国资委,平顶山市政府。

  

  八、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集团)关于建设“中原数据基地”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联通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十二五”期间累计投资46亿元左右,建设“中原数据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将“中原数据基地”打造成为全国区域性数据基地,为河南物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政府同意将“中原数据基地”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在土地征用、项目报批、环境评估、电力配套、进口设备免税等方面搞好服务,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并将协调郑州市在郑州it(信息技术)产业园优惠提供300亩专用土地,投资建设与“中原数据基地”相配套的220千伏变电站,在2011年年底前为郑州第二长途枢纽增加10000千伏安的电力容量,“中原数据基地”项目按大工业用电电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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