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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3s”应用。建立导航与位置服务网,促进无线定位技术在智能交通、精细农业、现代物流、环境监测、智能安防、数字城市等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建立遥感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多平台遥感数据在海西城市群、平潭综合试验区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大工程领域的综合应用和技术开发;面向智能电子政务,广泛开展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共享、地理数据挖掘与联网分析、多源信息融合与决策支持等深度应用服务。
第九章 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加强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提高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设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病毒防治系统、应急响应中心、补丁管理中心和集中的容灾备份中心,保障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统一的云安全管理平台,统一云网络边界防护策略管理、云内网络入侵事件监控和阻断,为云计算服务环境中的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审计安全提供支撑。加强物联网安全研究,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照等级建设信息安全保护设施。加快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设施建设,提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能力。严格信息安全产品的采购和管理。 (二)统一电子政务安全环境。建设统一的安全保密测评、病毒防治、应急响应、补丁管理等安全基础服务平台。建设电子政务统一的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对政务网违规外联、信息保密、漏洞风险进行统一实时监控和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和完善省电子政务灾备中心和商务部安溪灾备中心,形成多点备份、互为支持的全省政务信息数据灾备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和重点领域对政务信息灾备的需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分级负责、分层管理责任制。 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 (一)加强互联网管理。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建立以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三个部门为主,分别主管互联网信息内容、互联网行业发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工作格局。加强域名、ip地址、网站准入、网站接入服务管理,逐步推进网络实名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加强互联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新闻网站建设,不断巩固壮大网上主流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的应对和引导。加大网上有害信息查处力度,深入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坚决切断违法有害信息传播利益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净化网络环境中的作用。加强互联网涉密信息检查监管。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ip地址分配机构、信息服务企业等要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完善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全省各级信息化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各项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衔接紧密、协调一致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和推进机制。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机制,试行信息主管制度,形成信息化发展与深化经济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互促进的机制。加强市县信息化建设,促进全省信息化协调发展。继续提升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等数字福建技术支撑基地建设;推进信息中心整合,提高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化中介服务体系,形成完整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数字福建发展资金的投入,优先支持建设基础性、公共性项目,支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和关键设备、创新产品研制。进一步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金融、财政和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统筹调整通信资费服务标准,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争取国家对台通信信息服务合作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参与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