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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帮助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发挥特长。进一步加大学校运动场地建设,按规定配备体育、艺术、卫生设备设施。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30%以上。大力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活动制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推行“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学生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健康教育,健全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做好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重点建设公办幼儿园。强化政府职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发展公办学前教育。5年内,公办幼儿园平均每年增加30所以上,到“十二五”期末达到300所,接纳幼儿数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0%,基本解决公办幼儿园入园难问题。 2.促进民办和农村幼儿园规范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奖励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平价服务。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加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提高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落实新建或改扩建农村幼儿园奖励政策。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整合调整后的空闲校舍,改建一批办学条件较好的农村幼儿园。 3.建立健全早期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各县(市、区)早教指导机构建设管理,推进社区早教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50%以上社区依托公办幼儿园构建0-3岁早教服务体系,形成由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机构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建立区域内医教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体系,使婴幼儿家庭得到科学育儿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启动新一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各级政府要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达标验收实施方案,对学校规模、场地与校舍、设施与设备、经费与保障、校长与教师、课程与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85%以上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教师编制、待遇、职称评定等向农村学校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差距。制定和建立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机制。 2.探索多种办学体制。通过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县(市、区)区域范围内倡导学校结对帮扶、以强带弱,探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优质学校与具有发展潜力学校联盟结对,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地区间、学校间师资力量基本均衡,缓解初中择校压力。 3.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建立中小学生课程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取消学校、班级、教师学生考核排名,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减轻学生负担,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15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4.做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积极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增加接收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在外来人口集中区域新建一批中小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1.扩大优质教育规模。结合高初中分离对普通高中进行整合,减少学校数量,将目前91所普通高中减少到65所左右,相应增加初中学校数量。通过新建4-5所优质高中、名校办分校、优质高中托管普通学校等措施,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规模,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市接受优质教育的普通高中学生达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70%左右。 2.推进学校多样化办学。鼓励学校根据高中教育性质任务、学生发展要求和教学实际进行多样化办学,形成自身文化和教学特色。建设一批学科优势明显、教育方式独特的特色学校。鼓励举办一批以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为特色的学校,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职业学校为普通高中学生提供通用技术教育场地和设施,把多样化办学作为对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