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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推进依法治校和教育督导 1.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修订完善太原市地方性教育法规,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校代会或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权利。 3.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专职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实行督学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责任的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服务并重。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问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