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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的执法装备达到国家标准; --建设国内一流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全面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监管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属地管理,支持和保障各监管部门行使监管权力,确保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企业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确保产品安全。 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监督体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在乡镇、街道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3-5名,一职多能兼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信息报送工作,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管理,区县及市财政给予专项补贴,同时,加强对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切实发挥食品药品监管优势和监管执法效能。 (二)保障食品安全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探索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区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有效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综合评估工作。 2.强化食品源头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 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监管检测技术装备,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兽药专项整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工作,使农业标准化实施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整体水平。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动态监管系统和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准入,强化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加大质量抽查等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立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4.强化食品流通监管,提升食品经营环节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和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增强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保障能力。加强食品流通主渠道的监管,重点督导大型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检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提高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卖场的安全检查频次,使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5.切实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企业许可档案,推进许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实施错时监管、动态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大中型餐饮业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量化分级结果公示制度,对外公布量化等级名单,根据评定等级确定相应监督频次,促进企业的自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预防食物中毒关键措施,针对易致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及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降低餐饮业严重危及食品安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幼托机构和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6.做好国际交流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研究制订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建立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施西安世园会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入园餐饮企业准入和专供食品基地确认工作。完善世园会、欧亚论坛、西洽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外送配餐卫生规范》,拓展和规范重大活动临时配餐、送餐渠道,修订完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日志》、《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日志》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分类分级保障,推进国际交流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以适应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