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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 建立市、区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完善监测体系和网络,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和监测制度,及时发现药械安全隐患,强化报告责任,为药械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加强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查处网络非法售药等新型违法行为和虚假药械广告行为的有效机制;加大药品抽验的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性抽验的靶向率;加大稽查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统一立案标准,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及台账,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的管理监督。 (六)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检验工作是监管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购进和配置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需的基本装备、仪器及满足未来检测项目拓展所需的先进设备,使我市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实验室标准。强化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配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及快速检测箱,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严格实验室资质管理。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食品安全快检水平,完成食品检测任务。加强药品检验能力建设,完成对基本药物国家标准的独立全检,检验检测水平进入省会城市先进行列。跟踪检验科技前沿,发挥西安人才与科研的优势,不断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快速检验非法添加剂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平台,实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其它监管部门,与省、市、区县,与企业之间联网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企业再注册、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违规处罚等数据库;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远程动态监控和特定品种电子监控;推行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数字化,实现动态监管、实时监管和全过程监管的目标。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库建设,整合各类信息源,实现企业监管记录、信用记录、处罚记录的实时查询,为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等提供快速、准确、高效、畅通的信息保障。 (八)重视和加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作为市政府应急指挥系统的子系统,形成上下连通、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落实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和处置水平。 (九)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信用系统、主体信用状况分类等系统。广泛收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信息、产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初步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采用网络技术和信息系统及时公告监管情况,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电子监管网终端查询,消费场所电子条码查询,方便、快捷地辨别食品药品真伪,维护消费者利益。督导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 (十)发挥社会监督体系作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定期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抽查检测情况和查处伪劣食品药品的情况,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引导市民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提高自身的辨别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特邀社会监督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促进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完善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举报、投诉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