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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10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3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4.积极拓宽我省能源发展空间。支持大型煤炭企业“走出去”,赴国外和西部省份开发煤炭资源,保障全省煤炭的长期稳定供应。加强铁路、电网、天然气管网、成品油管网等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增强我省能源输送能力。提升能源储备应急能力,加快沿江煤炭储配中心建设,规划建设成品油应急储备库、天然气储备站和燃气电站。

  专栏3:“十二五”区域能源发展目标

  

皖北地区: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6市。到2015年,煤炭产能增加4000万吨/年;电力装机增加1355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装机128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0万千瓦、风电装机3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5万千瓦、瓦斯发电装机6万千瓦。

皖中地区:包括合肥、滁州、六安、安庆4市。到2015年,电力装机增加715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装机590万千瓦、风电装机9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5万千瓦。

皖南地区:包括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黄山6市。到2015年,电力装机增加770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596万千瓦、水电124万千瓦(含抽水蓄能116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5万千瓦、光伏发电5万千瓦。



  

  (二)提高化石能源发展水平。

  按照“集约、安全、高效、清洁”的原则,稳步推进煤炭生产储备基地建设,提高石油、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快煤炭等化石能源洁净化利用技术开发和推广步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化利用。

  1.煤炭安全高效清洁开发。

  (1)稳步推进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稳步推进、可持续开发”的原则,继续建设两淮煤炭基地。“十二五”期间,煤矿建设规模5000万吨左右,其中,结转建设规模2340万吨,新建、改扩建规模2660万吨,形成新增产能4000万吨左右。到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18000万吨。稳步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强化资源配置整合,做强做大煤炭企业。加快煤矿升级改造,淘汰落后小煤矿,加强煤矿重大灾害和职业病防治,实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应急避难救援等重大安全工程,着力提高煤炭安全、高效开采水平。“十二五”期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到0.3以下。

  专栏4:“十二五”煤炭重点项目

  

地区

结转项目

备选项目

淮北

矿区

袁店一井、信湖

邹庄、赵集、花沟西、张楼、单集、蒙关店、任楼深部井、张大屯、朱楼、大段家、徐广楼等新建项目;祁南、临焕、孙疃等改扩建项目;五沟煤矿资源整合

淮南

矿区

板集、口孜东、

朱集东、朱集西、杨村

罗园、口孜西、连塘李、刘庄深部、潘一东等新建项目;顾桥、顾北、谢桥、张集等改扩建项目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推动矿区环境治理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防治。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循环经济园区,重点开展煤矸石、煤矿瓦斯和矿井水等“三废”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继续建设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大力推进煤矿瓦斯发电、热电冷联供和民用等瓦斯利用工程建设,提高矿井水净化利用水平。着力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大土地整治复垦和塌陷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力度。

  (3)完善煤炭运输储配体系。针对我省“北方富煤、南方缺煤”的资源格局,加大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发挥长江、淮河水上运输优势,完善煤炭运输储配体系。建设阜阳-六安-庐江-铜陵-宣城、许昌-亳州-宿州-淮安、阜阳-六安-安庆-景德镇、宿州-淮安-徐州等铁路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商丘-阜阳-淮南-合肥-芜湖、合肥-安庆等客运专线,大幅释放阜淮线、淮南线、皖赣线、宣杭线等“华东二通道”的煤炭运输能力,提升两淮基地煤炭外送能力。发挥两淮煤炭资源优势,结合国家“北煤南运、西煤东运”来煤,保障沿江地区煤炭供应和应急储备,加快建设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在沿江适宜地点再开工建设1座煤炭储配中心,2015年沿江煤炭储配中心储备能力达500万吨,年吞吐煤炭5000万吨以上。

  (4)强化煤炭清洁利用。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以煤炭洗选加工和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为重点,减少煤炭运输和煤炭直接燃烧利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选煤厂,提高原煤入选量和分选效率,提高煤炭产品质量,为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提供原料保障,适时推进煤制燃料示范工程。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以煤炭主业为基础,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推进煤电、煤化工等一体化、多元化发展。

  2.电力结构优化升级。

  (1)统筹优化火电发展。

  根据环境容量、煤炭、土地、水资源状况、市场空间以及输电通道等多种因素和支撑能力,按照保供给、调结构、“三优先”(坑口电站优先、负荷中心项目优先、填平补齐项目优先)、煤电一体化发展和支持后发地区等原则,“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燃煤机组,除部分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的扩建项目外,新建电厂原则上为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

  加快皖北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煤电建设,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鼓励坑口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低热值煤、煤矸石发电等综合利用。继续实施电力“上大压小”政策,优化皖中、皖南地区电源布局,适度发展支撑性火电项目。

  大力推进高效洁净燃煤发电。积极应用循环流化床(cfb)等先进发电技术。探索启动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及碳捕获和封存利用(ccus)试点示范工程,统筹推进煤基多联产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火电脱硝、脱硫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积极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根据节能环保的要求,加快制定全省及重点城市热电联产发展规划,深入研究热电联产发展政策,加强热电行业管理,切实提高热电联产在城市供热中的比例,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在热负荷比较集中和热负荷发展潜力较大的大中型城市,积极鼓励通过改造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环保、高效机组建设一批发电、供热两用电站,替代城市能耗高、污染重的分散低效小锅炉。积极鼓励有充足、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负荷的工业园区建设燃气热电联产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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