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10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3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4)加强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

  利用我省两淮矿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进一步加强地面煤层气抽采研究。稳步推进淮南煤制气示范工程。加快宁国页岩气勘探开发。

  (三)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水电建设,把安徽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进一步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力争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6%左右,为实现全省非化石能源比重和碳减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1.加快发展风电。

  抓住国家鼓励风电发展和风电技术进步的机遇,开展新一轮风能资源勘查和评估,在风力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沿江沿湖、江淮分水岭等区域,按照“统一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快开发建设大中型风电场。同时,积极支持小风电技术和微风电技术,建设一批微风发电示范项目。到2015年,风电并网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年发电量约30亿千瓦时。

  2.科学开发生物质能。

  (1)生物质燃料。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不破坏环境”和“定点生产、定向流通、有序发展”的原则,重点推进非粮燃料乙醇试点和以木本油料植物果实、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发展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集中供气。培育大型生物燃料生产龙头企业,配套建设销售网络。到2015年,生物燃料乙醇年生产能力达60万吨,生物柴油达5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达到100万吨;户用沼气池达到100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550处。

  (2)生物质发电。综合考虑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还田、饲料和工业等多种用途,合理开展能源化利用。选择秸秆剩余量大的粮棉油主产区和能源林基地,建设一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水、污泥和固体废弃物的能源化综合利用,发展秸秆发电、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等。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3.扩大利用太阳能。

  (1)太阳能发电。开展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促进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有序发展。以开发区光伏集中应用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建成一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重点在皖北、江淮丘陵等太阳能资源禀赋较高和边际性土地较多的区域,集中建设一批10兆瓦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积极发展与建筑结合的城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推广使用光伏电源或风光互补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发电照明示范项目。到2015年,太阳能电站装机总容量达到100兆瓦,建成屋顶光电容量50兆瓦,光伏发电成本降至1元/千瓦时以下。

  (2)太阳能热利用。开展太阳能示范城市建设,以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到2015年,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1200万平方米。

  4.有序开发水能。

  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建成响水涧、佛子岭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绩溪抽水蓄能电站,在建站条件较好的金寨、桐城、宁国、岳西、蚌埠等地争取再开工建设1-2座抽水蓄能电站,保障区域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加强小水电开发管理,以现有水电站的改扩建和小水电基地建设为重点,挖掘小水电开发潜力。在理顺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快小水电供区农网改造。到2015年,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

  5.积极利用地热能。

  按照地热资源开发与水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扶持地热能的开发利用,重点抓好地热采暖、地源热泵的推广工作。到2015年,全省地热供暖面积达到2800万平方米,地热供热水量达到300万立方米,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6.稳步推进核电前期工作。

  按照国家核电的战略布局,在继续做好芜湖、池州核电厂址和安庆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厂址保护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专栏9:“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布局

  

  

风能开发利用。重点在我省风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滁州、安庆、宿州、淮北、宣城、合肥等市开发建设一批适用型风电场。

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在我省粮棉油主产区和林业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新建10座以上装机容量在3万千瓦以内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和气化发电项目;在农林生物质资源剩余物丰富地区,建设一批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质集中制供气项目;在中心城市建设10个左右规模适宜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垃圾填埋场以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批沼气发电项目。

太阳能开发利用。依托我省较强的光伏研发实力,主要在皖北、江淮丘陵等太阳能资源较丰富、边际性土地较多区域,建设2-3个示范型10兆瓦级地面并网光伏电站。同时,支持屋顶资源充裕的江南、江北产业集中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

地热能开发利用。在沿江地区、皖中盆地、皖南及大别山区,重点抓好地热采暖、地源热泵的推广建设工作,在宾馆、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建设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



  (四)加强能源科技和装备制造。

  主动适应能源技术变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工程示范,加强合资合作,培育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能源技术装备创新发展体系。

  1.加强能源技术研发应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