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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11]109号
【颁布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8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1.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大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抓好高考备考工作,深入研究高考招生新政策。通过深化三个“联盟”,组织好调研与模拟考试及其分析工作,组织好尖子生座谈会和外出学习交流,抓好音体美学生的文化科复习等多项措施,使我市高考成绩实现新突破。

  2.建立健全市级学业水平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小学、初中、高一高二、高三毕业班四个层面的监测评价机制,通过对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强化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测、反馈和调控,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和不断提升。

  3.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德育科学发展,2011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把提高学生成长指导水平、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等列入评估范围,逐步建立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监测体系,实现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时管理。2011年完成60%以上中小学校的评估,2012年完成所有中小学校的评估。

  4.深入实施全方位的素质教育。以提升学生素质为取向,深化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把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生理心理素质、创新审美素质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核心价值取向。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与学校紧密配合,探索、形成和推广能有效提高学生素质的不同层次学校的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模式和策略。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培养学生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学为主体,全面发展、弘扬个性。探索建立《惠州市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标准》,构建全素质领域的评价机制。开展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德育、体育、美育和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提高学校活动和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小学阶段教学要注重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初中和普通高中实施有效教学、分层教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程教学改革要突出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十)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

  1.从2011年起,将市财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从目前的每年300万元提高到每年400万元,县(区)财政配套一定的培训经费,全面实施“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培训以校本为主”的培训模式,采取名师带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完善市、县(区)教师培训平台。

  2.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升全市农村教师学历水平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全市教师轮训一次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通过学历进修进一步提高初中教师的本科率和小学教师的专科率。

  3.进一步扩大名校长、名教师和人民教育家的辐射、引领作用。以建设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为重点,利用本市优秀校长资源,举办“校长论坛”,召开“校长年会”,组织校长参加学习,打造一批市级名校长队伍。继续实施惠州市高中(中职)新任教师跟岗学习制度,并对第一批教师培训基地授牌。树立一批教育工作的标杆,树立一批教育改革的标兵,利用我市名教师队伍,采取“名师下乡”、“名师带徒”、“名师工作室”等培训培育方式,通过“以点带面”、“名师带动”等形式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能力整体提升。2011年,启动惠州市“人民教育家”培养计划,在一线教师和校长队伍中,努力培养和打造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独特教育思想、教科研和教育实践成果丰硕、个人专长凸显、育人成效显著、富有改革创新精神、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人民教育家。

  4.加强网络培训建设,深入推进“校校通”工程。以农村中心小学为重点,分期分批开展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搜索、多媒体课件制作等相关课程培训,为现代化教学和远程培训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与国内技术较成熟的专业教师网络培训机构合作,逐步建立较完善的网络培训体系。

  5.加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建立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加大投入,以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培训基地,针对农村中心学校校长、骨干教师、新任教师定期开班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全市教育整体较快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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