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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和谐稳定。 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加强各级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和安全设施建设,按照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配齐安全设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认真落实《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职责100条》,及时排查和消除影响学校安全隐患,实行市直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每月通报制度,推动学校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机制。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年总体改造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导,建立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的职能和作用,认真开展督政督学工作。围绕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和严格的评估程序。强化对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区域、城乡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强化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及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巩固省教育强市创建成果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督导检查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