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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十二五”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评估、考核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区(市)县要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和财政经费分担机制,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类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四)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部市合作和区域合作,积极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课题研究,推进课题成果应用转化,不断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营造发展环境。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投入,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及时将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新政策、新制度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宣传引导和舆情分析,促进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深化全市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 名词解释 1.十大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是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筑农民工培训、工业职业技能、旅游服务、服务外包行业、家政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转失业人员、退役士兵(预备役人员)、残疾人员培训就业行动计划。 2.五大创业工程:是指“科技创业工程”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转移创业工程”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回乡创业工程”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自立创业工程”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创业;“自强创业工程”帮助残疾人员创业。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是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 4.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工作:是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和社区;创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 5.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是指人社部门代表政府,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联代表企业或雇主,由以上四个部门(组织)对涉及劳动关系的各类问题进行协商调处的协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