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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80号
【颁布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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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智能电网

 

集现代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与输电技术“四位一体”的新型电网。与传统电网相比,更加安全、可靠,可快速有效应对电力系统各类故障;更为高效、环保,可充分接入各类分布式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更为智能、互动,便于用户进行信息交换与互动,优化用电行为,实现经济用电、高效用电。



  

  (二)加快优化电源结构,创新电力供应技术和方式

  

  1.建设一批燃气发电工程

  

  在布局上优先考虑靠近天然气门站或高压主干管网、对电网形成有效支撑的电源,重点建设临港、崇明、闵行、奉贤、青浦等燃气电厂,使燃气机组占全市装机比重达到30%左右,提高电力调峰、调频保障能力。

  

  2.进一步优化煤电装机结构

  

  继续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完成12.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热电联产除外)的关停,对煤耗高、污染重的30万千瓦级煤机开展关停试点。研究论证建设新型高效燃煤发电示范项目的可行性,争取“十二五”末投运2~3台百万千瓦机组。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设先进煤电示范工程。

  

  3.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系统

  

  结合智能电网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在工业区及用能较集中区域,包括医院、宾馆、综合商务区等重点领域和虹桥商务区、上海世博会地区、国际旅游度假区、郊区新城以及金桥、金山、奉贤等区域,推广实施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系统,争取到2015年全市热电联产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新建50-60个燃气分布式供能系统。

  

  

专栏4分布式供能系统

 

分布式供能系统是指在用户端或靠近用户现场独立输出电、热(冷)能的系统,该系统既能发电,又能利用余热制冷、供暖、供应热水,使用的能源包括天然气、沼气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近年来,分布式供能系统迅速发展,不少发达国家积极推动,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公共设施和住宅等领域。我国积极鼓励这种供能方式,上海自2004年起开始推动发展,主要针对以天然气、沼气等为燃料的小型供能系统(单机1万千瓦以下),出台了支持政策。



  

  (三)增加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提高气源供应和储备调峰能力

  

  建设上海lng二期工程,新建3个16.5万立方米储气罐和第二条海底管道,推进东海平湖油气田改、扩建工程建设,形成进口lng、西气、西气二线、川气和东海气等组成的多气源供应格局。五号沟事故气源备用站扩建2个10万立方米lng储罐,适时建设崇明事故气源备用站工程,并充分利用现有煤气厂及有关储存设施,进一步扩大天然气服务覆盖范围和应急储备能力,将天然气储气能力提高至15天的水平。

  

  2.完善天然气管网输配体系

  

  继续加快建设全市天然气高压主干管网,实施江苏经崇明与市区联网工程,加快闵行、崇明等燃机电厂高压天然气专管建设,提高浦东地区管网输送能力,积极支持并推进长三角地区天然气管网的互联互通。有序实施中心城区旧管网改造和区域天然气发展规划。结合郊区新城和新市镇建设,加快完善郊区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

  

  3.加大天然气替代力度

  

  加快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的进度,2015年基本完成人工煤气的平稳退出,实现全市管道气的天然气化。根据节能减排和环保整治的要求,配套天然气管网建设,划定无燃煤区、基本无燃煤区区划,实施1300余台燃煤(重油)锅炉、窑炉燃气替代,削减100万吨分散燃煤,腾出空间集中用于高效清洁发电项目。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步伐

  

  1.积极推进示范工程项目

  

  风电:以海上风电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到2015年,形成东海大桥、临港、奉贤三个海上风电基地。同时,扩大崇明、长兴、老港三个陆上风电基地规模,全市风电装机达1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探索分布式风能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地开发中小规模分布式和用户侧风力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优先在外高桥、老港、陈家镇等开发区、工业区和新城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应用,总装机达到150兆瓦。

  

  太阳能光热利用:重点在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小区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在郊区农村大规模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

  

  生物质能利用: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重点在崇明、松江、奉贤、老港等地区建设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并扩大城市垃圾发电规模,建设浦东、金山等发电工程。

  

  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与节能建筑相结合,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总应用建筑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左右。

  

  2.聚焦重点区域开展综合应用示范

  

  结合郊区新城和新市镇建设,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提高新能源的比重。着力在崇明、临港、虹桥、老港等区域建设新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开展风电、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储能电站应用示范。

  

  (五)加强郊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1.高起点建设郊区能源供应设施

  

  促进城乡均衡发展,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向郊区倾斜。加快改善薄弱地区能源供应条件,加强郊区电网、气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提高郊区能源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松江、嘉定、青浦、南桥等郊区新城建设,提前规划布局重大能源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分布式供能等能源利用方式,优先安排建筑物一体化的光热和光伏利用、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提高郊区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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