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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4.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网络。以依托省、市、县三级综合医院设立的健康体检中心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健康体检机构为补充,逐渐建立完善覆盖全省面向社会职工的健康体检网络。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工作需求较大实际,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各市(州)应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为定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收费标准和项目,促进健康体检事业不断规范发展。

  5.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各地在制定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给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在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尤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创等达标。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等,促进医务人员流动,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用人环境,改善非公立医院机构的外部学术环境和内部软硬件的提升。对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办医的要在政策上予以优惠。鼓励国(境)外各类优质高端医疗服务团体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在股权比例、合作时限等内容上予以倾斜,尤其鼓励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医疗机构,造就高端医疗的良性竞争环境。

  

  专栏3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扩建县级急救中心业务用房,配置必要急救设备和救护车;在边远地区建设医疗服务站;为边远贫困地区的市、县综合医院配置流动医疗服务车,并装备基本医疗、急救设施设备等。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配置国家医学中心、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和市(州)三级综合医院设备。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省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儿科的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康复医院建设。

  (三)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全面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时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断扩大服务人群,根据当地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增加服务项目,重点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与卫生应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餐饮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卫生应急等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针对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健康危险因素三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着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强化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到2015年底,艾滋病年新发感染数比 2010年减少 25% ,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 ;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全省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8万人以内。进一步强化中国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治愈率≥85% 。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6% 以下。不断推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全省63个流行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以乡(镇)为单位强化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接种率达到95% ,使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维持全省无脊灰状态,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全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施大骨节病防治项目,95% 以上的大骨节病病区村达到消除标准;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治项目,使6-12岁儿童包虫病血清学阳性率降到5% 以下,犬棘球绦虫感染率降到 1% 以下。加强鼠疫监测和疫情处置,防止人间鼠疫发生和蔓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霍乱、流行性出血热、炭疽、钩端螺旋体等继续维持较低的发病水平。充分重视和有效应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巨大挑战,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到2015年底,重点慢性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 ;开展儿童伤害干预工作;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到70% ;扩大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覆盖面,加强龋病和牙周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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