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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建立和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推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政府主导、全省统一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实现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完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上网采购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挂网限价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限价阳光采购工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监管。 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药品研制环节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技术审评机制,为药品创新提供良好支持环境;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有效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省药品生产符合新修订gmp要求比例达到100% ;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监督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落实分类管理规定,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重处买卖、租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药品购进渠道和使用行为,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七)完善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与报告网络,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食源性疾病信息的报告系统与互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建成以成都市为全省监测辐射中心,川南、川北、川西、川东形成区域性中心的监测网络。成都市内依托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建成具备解决全省监测技术难点、监测方法研究、技术指导能力的监测机构,各区域性中心建成具备承担国家、省上监测任务能力的监测机构。逐步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点,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逐步从省、市、县延伸到农村。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以及风险特征描述的整体能力。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跟踪评价标准实施情况;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工作,认真组织和参与查处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业监督队伍建设,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力度,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执法的目的性、针对性、威慑性;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体系,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预警制度,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力度,加强监督性抽验及风险评估,探索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成效。 (八)大力推进医药产业发展。 全力打造四川医药产业“千亿工程”,加大对国内外药械知名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扶持省内优秀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产品,推进全省医药产业科学发展,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医药器械产业产值过千亿元。 1.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推进生物技术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现代中药、化学药、诊断设备及试剂的研究和开发;推进开发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危重传染病的快速体外诊断试剂;加快生物医药和现代中药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药品研制机构和生产企业开发新药,鼓励现有药物再创新、从天然药物中创制新药,推动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运用政策导向,推进品牌发展,加快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支持优势品种国际互认,推动行业做大优秀企业、做强优良品牌、做好优质产品,夯实“千亿工程”产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