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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单位: 《毕节地区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毕节地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全区“十二五”及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十一五”期间,全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总量控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cod和so2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00.04%和100.18%。全面超额完成全区“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仍将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范围内。到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6.12%;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5.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3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27%。 “十二五”时期是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将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科学谋划“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对于推动我区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开局之年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第一年,科学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确定年度减排目标,对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三)编制原则 1、统筹衔接。规划编制要服从于省及全区的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规划目标与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2、分类指导。各地应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 3、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计划编制的过程切实推动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总体思路 1、严格按照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规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的测算要求: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参数、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和新增削减量的计算,按照《编制指南》中有关测算2015年相关数据的要求进行测算。 2、与有关规划相衔接:与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发展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衔接一致。 3、可操作性: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属性和控制途径,明确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在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项目,使计划项目能层层落实到位,便于自查和核查,具有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