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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毕署办通[201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1
【实施时间】 2011-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4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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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编制依据

  

  1、2010年污染源动态更新数据;

  

  2、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0〕97号);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意见》(黔府发〔2010〕3号)和《关于征求部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或计划意见的函》(黔经信办函〔2010〕239号);

  

  5、《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

  

  6、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

  

  7、《2005-2009年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

  

  8、《2010年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9、《毕节地区环保统计年报》;

  

  10、《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六)计划目标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排放基数采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规划目标年为2011年。

  

  控制因子:so2、nox、cod、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

  

  2011年各项污染物的计划目标如下:

  

  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6.24万吨以内,较2010年排放量净削减2.0045万吨,削减7.1%;

  

  nox排放总量控制在1.4万吨以内,较2010年排放量净增加5782吨,增加4.32%;

  

  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67万吨以内,较2010年排放量净削减1618吨,削减3.35%;

  

  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0.57万吨以内,较2010年排放量净削减32.79吨,削减0.57%。

  

  二、so2总量控制计划

  

  (一)2010年排放基数的确定

  

  本计划采用2010年污普动态更新数据作为计划基数,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全区so2排放量为28.25万吨,其中火电行业23.35万吨。

  

  (二)新增排放量测算

  

  1、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预测

  

  (1)国内生产总值(gdp)

  

  根据《毕节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1亿元,根据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4.6%,到2015年,总值达到1188亿元以上。据此推算得出2011年全区的gdp为689亿元。

  

  根据《纲要》,毕节地区2010年单位gdp能耗为2.59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为1131万吨标煤,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到达2.15吨标煤/万元,预测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率12.36%,计算2011年的gdp以及2011年比201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3.4%,根据上述按《“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有关公式计算出在2015年gdp达到1188亿元情形下,2011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为1276万吨标煤。

  

  (2)煤炭消费增量

  

  根据《2010年毕节地区统计年鉴》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有关公式计算,2010年毕节地区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为2754万吨。

  

  根据2010年和2011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以及2010年煤炭消费总量,推算出在2015年gdp达到1188亿元的情形下,按《编制指南》有关公式计算出2011年的煤炭消费总量为3107万吨,从而推算出2011年比2010年的煤炭消费总量增量为353万吨。

  

  (3)电力煤炭消费增量

  

  2011年,我区无新增装机机组,根据《编制指南》无新增电力煤炭消费增量,但根据2010年污普各电厂耗煤量及2011年我区gdp增长率,预计全区已建火电机组将新增煤炭消费量285万吨。

  

  综上所述,在2015年全区gdp达到1188亿元的情形下,2011年各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的预测值分别为:

  

  2011年各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预测值

  

  
 

1188亿元

gdp增长目标

2011-2015年年均gdp增长率(%)

14.6

2011年gdp(亿元)

689

2011年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

1276

2011年煤炭消费总量(万吨)

3107

2011年比2010年煤炭消费总量增量(万吨)

353

2011年比2010年电煤消费量增量(万吨)

285



  2、宏观法预测

  

  (1)电力行业新增量

  

  2011年电力行业新增煤炭消费量285万吨,硫份按2009年火电机组平均硫份取值2%,综合脱硫效率按80%,计算得出2011年电力行业新增so2排放量为1.938万吨。

  

  (2)非电力行业新增量

  

  根据2011年煤炭消费总量新增量与2011年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计算出在2015年gdp达到1188亿元的情形下,2011年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分别为68万吨。

  

  2010年非电行业单位煤炭消费量so2排放强度为6千克/吨煤。

  

  按《编制指南》有关公式计算“十二五”期间非电行业so2排放强度下降比例为75%,据此推算排放强度的年均下降比例为15%。

  

  根据上述参数,计算得出2011年非电行业so2新增量为328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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