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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做好“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无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准确定位、加强规划,科学推进“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适应形势新变化、顺应群众新期待,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消防管理、推进科技应用、夯实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幸福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逐步达标,灭火救援应急体系覆盖城乡,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发展,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具体目标 -- 火灾危害控制。全市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以预防为主、规范管理为目标的消防地方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和引导职责,重点行业和单位自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达85%以上,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90%以上。2011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2年年底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分别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9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95%以上,可用率在95%以上,全市市政消火栓平均覆盖面积不得高于0.8万平方米;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达100%以上。 --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地方消防队伍稳步发展,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消防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健全。城市消防站装备达标率100%,非建成区消防队(站)装备达标率90%以上。区域性、社会化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健全,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保障有力。 --消防科技研发应用。消防科技资源优化整合,社会消防科技防范水平提高,城市消防远程监控覆盖率达到80%。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效能明显提升,公共消防安全信息网络共享和定期研判工作机制健全。 --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90%以上,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50%。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修、保养、操作人员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单位专职消防队员100%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万分之40以上。 --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消防工作人员,乡村志愿消防队建有率达100%。城乡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持续开展,2013年前“无火灾社区(村)”、“无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基本达标。 四、“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重点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地方消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无锡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时细化上位法较为原则的内容,总结提升我市消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规章或地方消防技术标准,形成高于国家标准、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法规标准体系。 2. 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健全政府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工作情况,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区创建考评范围。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开展城市消防安全指标体系测评工作,每年实施监测评估、发布报告,引领消防事业发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