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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5.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依据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推进完善市,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地震、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化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每年开展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16.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积极帮助现役消防官兵解决子女升学就业、抚恤优待、家属就业、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贯彻落实卫生部《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消防员健康档案,预防职业病危害。落实官兵住房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住房保障社会化机制,将消防官兵住房保障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7.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大力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素质,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90%。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网络等新闻媒体要设立消防专栏、专题,定期开展公益消防宣传;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等载体加强消防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开通消防热线,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纳入教育教学和普法等内容。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习,开展消防教育不少于2学时。开展居民火灾逃生自救演练,引导家庭配备消防应急救援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等家用消防产品,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50%。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规范使用网络微博、手机短信、楼宇视频、户外显示屏等媒介开展消防宣传。加强消防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消防安全和火灾事故信息,保障公民消防安全知情权。 18.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市和市(县)、区两级消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积极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产品研发等社会消防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受众率。各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本系统、本行业从业人员及管理对象的培训内容,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根据国家消防职业标准的颁布实施情况,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100%取得消防行业职业资格。 19.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消防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志愿者工作绩效科学评价体系,强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大力倡导社区就近消防志愿服务,重点面向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对志愿者活动进行捐赠。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水平 20.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构。镇、街道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保障消防工作经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检查。经济发达镇建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力争2013年底全部建成。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行政村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 21.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达标活动,2011年,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2012年底前,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建制村、城市社区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内容。发展城乡社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依托大型社区建设消防执勤点。建立区域联防和多户联防制度,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巡防工作,加强针对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坚决遏制家庭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加强城乡社区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治理各类企业、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小作坊的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城乡社区消防安全条件。结合村庄布局调整和土地整治,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有效提升火灾防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