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实现人工煤气有序退出,系统稳步转型 编制人工煤气系统转换天然气计划,妥善解决生产系统职工分流转岗。上海焦化厂关停人工煤气生产系统。吴淞、浦东两座人工煤气生产厂转型为燃气系统服务基地。石洞口煤气厂保留轻油制气生产线,作为本市燃气战略备用。原人工煤气储存设施改造后用于天然气区域日常调峰。实现系统平稳退出,储配设施、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七)加强液化气行业整合,推行现代服务供应 继续推进行业整合,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划、布局液化气供应站点,构建现代化供应模式。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气源资源、储配资源、站点资源实现合理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建立、完善储存设施,充实气源储备。研究建立符合本市液化气行业特点和需求的政府储备、企业法定储备和商业储备等多层次储备机制。 (八)完善燃气价格机制,加强成本监控 完善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合理比价关系的动态调整机制,体现清洁能源价值,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完善燃气发电、分布式供能、燃气空调、燃煤(重油)锅炉替代以及可中断用户等分类气价和季节性峰谷气价政策。进一步放宽液化气零售价格管理。完善燃气公共产品对低收入家庭的价格优惠或补贴机制。通过核定本市天然气高中压管网输配费用,进一步理顺天然气各环节价格体系。降本增效,严格控制行业成本费用及产销差。推进燃气产品和服务成本公开,实质性启动调价收支监管平台。强化对燃气成本费用和调价收入的监管,促进调价收入合理分配。 (九)强化供气用气安全,提升用户服务品质 制定和落实天然气事故应急处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防台防汛应急处置、防范恐怖袭击应急处置等一系列预案。整合全市燃气应急维抢修力量,提高对管道故障和事故的预防、快速抢修能力。加强燃气管线、设施巡视巡检、保护等安全管理,提升燃气基础设施安全运营保障水平,保障全市燃气管网安全供气。进一步加强用气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管理、技术、宣传、社会参与等方面,加大力度、创新方式、提升效果,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用气安全。贯彻执行《燃气服务质量规范》,实现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加强对燃气市场准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满足用户服务需求,提高用户满意率。 (十)推动燃气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水平 结合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智能气网研究和试点。推进lng运输船、天然气汽车及加气系统集成装备技术国产化水平提升。突破微型燃机及分布式供能的集成装备、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互补应用装备技术瓶颈。鼓励科技创新,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逐步置换传统燃气表具,推广具有数据安全和网络功能、具备燃气泄漏检测和在线自校准能力的智能计量技术。开展热值计量用户试点。推进调压、调度、收费、安全报警和天然气高压管线预警系统信息集成应用。发挥燃气行业人才优势,着力推进燃气咨询评估、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投融资等专业服务。创造用户需求,鼓励燃气服务创新,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引进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和管理理念,推进管理输出。拓展燃气产业服务新领域,研究建设城市燃气计量标准(测试)中心。扩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现货贸易市场,重点支持上海石油交易所建成国家级天然气交易中心。投资建造小lng船,开展沿海lng驳运。 专栏二 天然气交易中心 上海建设天然气交易中心是国内天然气贸易方式和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探索。天然气交易中心依托上海石油交易所在线交易平台。2010年12月17日,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现货竞买交易业务顺利上市试运营。2012年,争取实现管道天然气进入平台交易。 (十一)完善燃气法规体系,继续深化行业改革 贯彻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制定《上海市燃气储备管理办法》等,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构建适应上海燃气发展阶段和需求的法规体系。 继续深化“x+1+x”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全市天然气“一张网”系统,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政府调控、监管法制化的燃气市场格局,实现既定的燃气行业改革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