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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专栏三天然气“x+1+x”经营管理模式 多气源(x):上海lng、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 川气东送、东海平湖、五号沟备用站以及其他气源。 一张网(1):全市一张输配管网,统一接收气源并向销售服务公司和用户输配天然气。 用户(x):销售服务公司、直供大用户和零售用户。 注:不含人工煤气系统 (十二)提升行业管理能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加强和创新燃气行业管理,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法制化。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形成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用户和燃气协会、学会、咨询机构、媒体等多方参与、协同互动的管理格局。 完善燃气行业监管制度,建立以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为核心内容的监管体系,形成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经营环境。继续深入开展燃气行风建设工作,以文明行业和行风测评工作为基础,规范服务行为。拓宽燃气培训范围,提升人员素质。培育服务品牌,创建 “示范窗口”,不断提高行业文明指数,提升行业形象。 建立和完善燃气行业供需实时监测系统,加强燃气供需预测分析和预警,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规范燃气供需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覆盖全行业的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发挥协会、学会、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六、“十二五”本市燃气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继续围绕保障燃气供应安全、提高燃气行业自身发展能力,建设一批重点项目(详见表四)。 表4 “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
七、本规划的实施保障 (一)加强规划计划衔接,明确分工落实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贯彻本规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能源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企业要统筹资金、人才投入,科学安排重点工作进度,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衔接。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团体要积极主动,大力协作,共同推动本规划组织实施。 (二)完善法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导向 继续完善燃气行业法规体系,推进行业深化改革。修编《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系统规划》,指导管网设施建设。完善燃气储备长效补贴机制,利用价格机制,引导供需互动,引导需求侧参与调峰。制订清洁能源替代和高效利用鼓励政策,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突出重点任务和政策配套,将人工煤气管网改造与天然气转换纳入市和有关区政府实事工程。 (三)加强实施评估,实行综合评价考核 强化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并开展中期评估。加强规划宣传和实施信息公开,提高本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发挥相关领域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能源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划,负责对责任部门和主要燃气企业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附图: 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和重点设施“十二五”规划示意图(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