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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依法惩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研究涉老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涉老违法犯罪预防。建立健全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 (五)建立健全老年人文体活动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1.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将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一批老年活动中心(室、站)。“十二五”期间,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3级建设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村(居)建立老年活动场所。采取奖励、赠送、配发等方式,为社区、村(居)老年活动场所配置一定文体设施。全市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2.加强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老年文化团体,在县(市)区建立“泉映晚霞”艺术团分团,形成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引导村居、乡镇、街道老年人建立群众性文化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组织引导、管理和服务,提高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的规范管理水平。 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4级老年教育网络,形成以济南老年人大学为龙头,县(市)区老年人大学为中心,乡镇(街道)、村(居)老年人学校为网点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布局。到“十二五”末,注册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以上。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学校)学制、教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鼓励举办多种形式内容健康的老年人培训班,每年接受各类培训教育的老年人达到30%以上。 4.坚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以举办老年人艺术节为总抓手,以日常性娱乐活动为重点,积极打造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相结合、知识性活动与趣味性活动相结合、娱乐活动与健身活动相结合,以科学健康文明多样的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为基本形式的老年人活动格局,并建立长效机制。 (六)建立健全老龄产业体系,大力提高银色经济发展水平。 1.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发展服务业扶持范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项目,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积极开拓和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在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农村服务、商务服务、餐饮、文化体育、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等行业和领域,扩大为老服务业务范围,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种类的服务需求。 2.大力开发老年产品。支持各有关行业、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老年系列产品,促进老年用品升级换代,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研制老年护理用品、辅助用品、健身器材、理疗和保健器材等老年人特殊用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规划建设一定数量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 3.加强银色经济运行管理。加大对银色经济的宣传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促使各有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银色经济发展。逐步制定各类老年产品标准,加强生产、营销、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政府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银色经济发展机制。 (七)建立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提高老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1.进行老年资源调查研究。重视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围绕老年人力资源、老年文化资源、老年科技资源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状况等方面,进行老年资源调查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公共服务压力增大等问题。 2.组织老年人参加适宜的工作与活动。组织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银龄行动”、基层自治管理、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养老服务、生产经营、文教卫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参加适宜的工作与活动。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自主创业,重点帮助低龄健康的贫困老年人通过创业脱贫致富。 3.加强服务与管理。把老年资源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范围,组织开展老年人才交流活动,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平台。尊重老年人的劳动,维护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当权益。制定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或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老年人才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