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12-28
【实施时间】 2011-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八)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组织机构体系,大力提高老年人社会管理水平。

  1.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开展老龄工作和加强老年人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能,强化老龄工作干部培训工作。

  2.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加强村(居)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及工作制度建设,引导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家庭、社区、单位、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老年人群众组织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结合社会养老服务、老年维权等方面,做好老年人社会管理工作。

  3.加强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协调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我市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积极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使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

  (二)建立健全多渠道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加大老龄事业投入,重点在老年服务设施、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

  (三)加强老龄宣传和科研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老龄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宣传活动,营造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声势和氛围。加强敬老文化建设,将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城乡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老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和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作用,不断提高老龄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对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各级老龄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市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