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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积极探索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省通信管理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省经信委协调合作,共同推进信息领域的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大力推进基础电信企业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与维护方面的共建共享。 (3)积极推进三市广电资源融合,以市场化手段加快三市广电网络资产融合和集中运营。 (4)构建各电信运营商通信管道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约利用机制,探索以主导运营商为主体的管道资源建设运营模式。加强城市建设与电信管道建设的规划协调。积极推进住宅小区通信信息布线的资源共享,方便用户使用,避免重复建设。 4、生态建设。 (1)积极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综合物种指数和本地植物指数、核心区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生态园区土地国有化率、交通附属设施绿化美化合格率、江河两岸宜绿化地段绿化率等指标达到规划目标。 (2)制定长株潭生态保护建设规划,且与城市群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3)积极探索统一的生态建设管理体制。对分散在三市各职能部门的核心区郊野林业、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生态廊道、铁路公路及水系绿化等生态建设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形成职能统一、层级有序、精简有效的管理体制。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生态建设发展要求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和执法监管机制,为核心区生态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湿地和生态公益林保护。 (4)推进生态专用基地建设。以生态园区为重点,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昭山绿心等特殊生态用地的保护力度,建设生态专用基地。对生态专用基地内的林业用地,除国家和省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外,任何部门不得办理林地占用、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用于非林业建设。 (5)建立多元化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生态建设专项基金、提高生态收费标准、拓宽城市绿化收费渠道、提取生态廊道建设费、加强资源费征收、健全生态环境破坏经济赔偿制度、加强社会融资、发展生态旅游等方式,保证生态建设资金需要。 (6)完善生态公益林地补偿机制。以林地潜在经济价值为参照,建立覆盖全部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普遍提高的差别补偿制度。建立和完善公益林保护管理协议制度,促进森林绿地和生态环境保护。 (7)严格实行城镇绿线绿章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城市异地绿化补偿收费办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发展。 5、城镇建设。 (1)积极推进城镇给排水、燃气、公共管沟、生活垃圾处理、城镇防洪等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财政投入和补贴机制。加强现有水厂及供水管网改造提质、备用水源和湘江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提高水质性缺水应急能力。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管网、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监管,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较大规模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工程,保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染物去除率和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规划目标;加强高中压调压站、储配站、燃气管网、汽车加气站等项目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加强垃圾转运设施、大型综合处理设施、现有设施改造、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等项目建设,启动长株潭城市群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和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建设。 (2)推行水务一体化建设。有效整合三市防洪、排涝、蓄水、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设施和资源,实现三市涉水事务的统一、系统、综合管理。 (3)建设清洁、环保、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体系。整合三市燃气资源及配送体系,形成一体化的燃气资源配送、储备体系以及一体化的燃气科研和安全保障机制。 (4)创造条件推进垃圾处理市场化,新建项目试点实行特许经营,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按照收集与处置环节分开独立运营原则,改革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机制。 (5)积极实行城市土地整体开发制度。对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建立和推行区块地段整体征收、整体规划、整体建设的土地开发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