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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道真自治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签订的《道真自治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200分) (一)考核控制指标(100分)。 1.每发生1起事故扣4分,占市对县考核控制指标的每起加扣4分。 2.每死亡1人扣5分,占市对县考核控制指标的每死亡1人加扣5分。 3.每发生1起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一票否决”)。 4.每发生1起较大事故扣60分。 5.每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二)日常工作监督管理(85分)。 1.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无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扣1分,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分,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扣1分。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结合实际制订年度考核办法。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扣1分;未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扣1分;乡(镇)领导对村和部门责任不明确的,每差一项扣1分;每差1份责任书扣0.5分(以抽查为准);无考核资料的,每差一项扣1分;每差一份领导季度督查记录的扣2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1)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会议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研究和安排的内容要求记录真实,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无制度扣1分,缺一次会议扣2分,一次会议记录不真实或未按要求召开会议每次各扣1分,与会人员签到不实扣1分。 (2)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社区)及部门责任书的落实、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要定期进行督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要有方案、检查记录、总结(或通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有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复查记录。缺1次大检查扣2分,缺方案、记录、总结每次每项各扣1分,差1件隐患排查限期整改通知书扣2分。 (3)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信息。3月底前书面向县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年度考核办法;每月25日前书面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6月20日前书面向县安委办报送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12月20日前书面向县安委办报送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安排;每月15日、28日前书面向县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或简报。缺报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各扣0.5分,缺一次报表、一期信息各扣0.5分,缺报或未及时报送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分别扣0.5分。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本辖区发生的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上报,不谎报、不迟报、不漏报。无制度扣0.5分,无记录扣0.5分,隐瞒不报1起扣3分,延报1起扣2分,发生群众举报事故经查属实的每起扣3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总预案扣1分,未修订完善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缺一项扣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