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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⑨建筑施工(含拆除)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监管;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建有台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违章施工行为。方案、记录、总结每差1项扣1分,无台帐扣1分,检查记录、复查记录缺一项扣1分。 ⑩特种设备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及森林防火专项行动。建立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帐,加大对锅炉、气瓶、罐车、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的专项治理及检查力度,方案、总结每差1项扣1分,未建立台帐的扣1分,无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各扣1分;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监控,建立隐患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未建台帐、未开展季度巡查每差一项扣1分;建立“六长”责任制和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方案、记录、总结每差1项扣1分,无台帐扣1分,检查记录、复查记录缺一项扣1分。 (2)继续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治理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2分;未严格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原则建立隐患排查台帐的,每缺一项扣2分;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未编号登记、未制订限期整改措施、未进行复查销号的,每差一项扣3分;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未编号登记、未制订限期整改措施、未进行复查销号的,每差一项扣3分;已销号无复查记录的扣2分;未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一次扣5分。 (3)继续深入开展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为重点的宣教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积极参与“安康杯”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内容,任缺一项均不得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不得分。 (4)“三项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充实安监力量,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两名以上人员取得执法资格,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职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明确各扣2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扣1分,持证人员不足两名扣1分,无必备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场地、电脑等)各扣1分。 (三)重点工作(5分)。 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差一项扣2分。 (四)安全生产专项督办、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10分)。 对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督办、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必须按时按质督促完成,办毕要有书面回复。未按时完成交办、督办任务及隐患任务分解的扣10分;已办毕无回复资料,每1件扣3分。 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安全专业办公室(100分) (一)考核控制指标(20分)。 1.每发生1起事故扣4分,占市对县考核控制指标的每起加扣4分。 2.每死亡1人扣5分,占市对县考核控制指标的每死亡1人加扣10分。 3.每发生1起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一票否决”)。 4.每发生1起较大事故扣20分。 5.每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二)日常工作监督管理(60分)。 1.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无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扣1分,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分,未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扣1分。 (2)认真贯彻黔府办发〔2009〕30号、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制订年度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未制订年度考核办法扣1分,对所属股室责任不明确的,每差一项扣1分;每差1份责任书扣0.5分(以抽查为准);无考核资料扣1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原则上由主要领导主持,研究和安排的内容记录真实,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无制度扣1分,缺一次会议扣2分,一次会议记录不真实或未按要求召开会议每次各扣1分,与会人员签到不实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