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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协调开发机制尚不健全 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长期以来,两种资源矿业权分别设置,一些地区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叠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了清理措施,推动合作开发,但煤层气和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既不利于煤层气规模化开发,也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第二章 发展环境 一、能源需求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继续加快,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受资源赋存条件制约,石油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对外依存度逐年攀升。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可有效增加国内能源供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 “十二五”时期,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着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加快安全高效煤矿建设,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煤矿瓦斯防治任务更加艰巨。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强力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有利于从根本上预防和避免煤矿瓦斯事故。 四、资源节约力度加大 “十二五”时期,国家确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对节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煤层气(煤矿瓦斯)是优质化石能源,有利8 于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抽采利用率提高,可大量节约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五、环境保护约束增强 “十二五”时期,国家确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 倍,每利用1 亿立方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50 万吨。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不断提高利用率,可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煤层气产业发展方式,坚持市场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科技攻关,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相结合,构建高效协调开发格局;坚持自营开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开发;坚持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形成以用促抽良性循环;坚持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突破开发利用技术瓶颈;坚持市场引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安全环保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发展目标 2015 年,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10 年下降40%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达到300 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160 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140 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 万千瓦,民用超过320 万户。“十二五”期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 万亿立方米,建成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两大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第四章 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 一、煤层气勘探 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快实施山西柿庄南、柳林、陕西韩城等勘探项目,为产业化基地建设提供资源保障。推进安徽、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勘探,实施宿州、焦作、织金、准噶尔等勘探项目,力争在新疆等西北地区低阶煤煤层气勘探取得突破,探索滇东黔西高应力区煤层气资源勘探有效途径。到2015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 万亿立方米。 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 (一)地面开发 “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发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建成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已有产区稳产增产,新建产区增加储量、扩大产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产量快速增长。继续做好煤矿区煤层气地面开发。开展安徽、河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煤层气开发试验,力争取得突破。到2015 年,煤层气产量达到160 亿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