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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体育强市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依据国家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国家和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 -2015年),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以保障社区、农村等基层群众的基本健身需求为重点,以提高全市人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打造面向大众,具有淄博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格局。优化群众体育发展环境,全面提高人民体质和生活质量,为殷实和谐经济文体强市建设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完善的面向大众的具有淄博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扩大区县“三纳入”覆盖面,提升基层体育服务能力和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完善市、区(县)、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健身设施网络,形成遍布城乡、网络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员占总人口40%以上、人均健身场地设施等指标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二)具体任务目标 1.普及非奥运项目,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 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将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成绩纳入市运会总成绩。按照“大型示范,小型多样,精品带动”的原则,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快速普及非奥运项目,提高我市非奥运项目的竞技水平。大力推行“人人掌握一个健身项目”的普及工作。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显著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4%以上,农村居民达到9%。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体育健身成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2.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4%以上。在校学生96%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6%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60%以上的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健身技能。 3.加强城乡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 通过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各区县均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公园。各区县要明确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将其纳入城乡用地规划,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所有的镇(街道办事处)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重点搞好中心镇、中心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打造“15分钟”健身圈,条件较好的区县城区建设“8分钟”健身圈,使更大范围群众能够享受到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带来的便利。 4.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提高非奥运项目竞技水平,保护发展民间特色体育,积极探索和创建全民健身品牌赛事。 通过抓好备战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队伍基地建设,尽快提高我市非奥运项目竞技水平,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节、全民健身运动会、“长寿杯”系列活动等为主线,积极打造淄博特色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市有精品、区县有特色、镇(社区)有传统的系列健身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