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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人社力[201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8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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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制度,完善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直接联系专家制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中人才工作的考核权重。建立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制度和方法,定期跟踪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进度和责任人,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的政府投入机制,优化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人才投入的财政资金。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和促进以职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建设。加强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多渠道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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