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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9-21
【实施时间】 2011-09-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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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后备矿产地15至20处,其中大中型规模矿产地5至10处。主要矿种新增资源储量:煤炭25亿吨、铁矿石25亿吨,努力取得一批对全局具有重要影响的找矿新成果。

  

  煤炭产量稳定在1亿吨左右,铁精粉产量保持在9000万吨以上。全省矿山总数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10%,主要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稳中有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着力构建多渠道、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供应保障体系。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0%以上,矿区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围填海总量控制在350平方公里以内,重点保障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围填海需求。渔业用海保有量不低于600平方公里,切实保障渔业生产用海需求,推进海域节约集约利用。

  

  达到一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达到90%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比2010年减少10%,主要入海河口及邻近海域水质55%以上达到海域环境功能区标准;新建2个海洋特别保护区、1个海洋公园;重点区域岸线得到修复,典型湿地潟湖功能得到基本恢复,生态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特别是严格控制对京广、京山铁路沿线优质耕地的占用。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实施太行山山麓平原、冀中南平原、冀东滨海平原粮食主产区农地整治项目,重点开发唐山市和沧州市滨海盐碱荒地、黑龙港中部平原荒草地和沙地,实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93万公顷(73.95万亩)。积极推广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对沙化耕地、污染耕地、缓坡耕地的治理力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治、高产稳产农田培肥和中低产田改造,构建以太行山、燕山山前平原为主体的高产稳产农田培肥区,以黑龙港中部平原为主体的中低产田整治区,以冀西北盆地为主体的农田培肥整治区三大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建设太行山山前平原京广铁路沿线两侧小麦玉米产业带、燕山山前平原京山铁路沿线两侧玉米产业带、黑龙港中部平原棉花玉米花生产业带、冀西北盆地玉米杂粮产业带四大特色粮食产业带,形成布局合理、重点明确的基本农田保护与粮食安全保障用地格局。推进266.67万公顷(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128个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实施太行山山前19个粮食主产县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以及冀中南平原和冀东滨海平原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充分挖掘未利用地潜力,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积极探索基本农田经济补偿机制,引导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实施“一乡一图,一村一档,一户一书,一地一牌”的管理模式。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开查询系统,对划定的基本农田设立统一保护标志,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45.70万公顷(2185.5万亩)。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力争挖掘存量建设用地1.38万公顷(20.65万亩)。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厉行节约,促进集约。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等用地定额标准,推行建设多层工业厂房,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立体发展,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加强城镇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自然村撤并,推进中心村建设,优化村庄空间用地布局。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建设用地消耗量作为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实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惩制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的调控能力,按照“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的原则,重点支持有利于调结构、转方式的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等用地;统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保障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用地需求。建设用地供应要向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沿海产业带、冀中南经济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工业聚集区倾斜,推进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向沿海集中,向开发区园区集中,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建立国土资源宏观经济统计与分析体系,利用监测统计数据综合分析资源供应状况和宏观经济走势,及时了解掌握资源供需变化和市场动态,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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