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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促进城乡用地统筹。以新民居建设为重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促进城乡用地统筹。实施1万个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工程,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优先用于新民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剩余的调剂城镇发展使用。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新民居建设。 重点加强省会和冀东省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培育沿海城市、京东、京南新区和京北生态新区建设。全面提高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产业聚集能力,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实现人口、经济向城镇集中,建设用地向城镇集聚,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渐减少,县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得到发展壮大。 (五)加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推进技术创新,以“一张图”工程建设为龙头,开展各类资源变更调查及数据库建设与更新,开展土地规划等各类规划数据库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资源管理科技水平。开展重点经济区和生态脆弱带土地生态状况调查;实施城镇土地调查数据资料年度整合与分析和农村地籍调查,动态掌握城镇和村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开展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相匹配的农用地质量等级评定与更新,建立农用地质量等级监测体系;进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现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动态更新。 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城市规模扩展遥感监测、应急监测和重大工程遥感跟踪监测,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提高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价格和征地补偿标准监测,实现各类监测数据信息动态管理、综合集成,提高综合调查和动态监测能力,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六)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建立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质服务。在河北平原及沿海经济区(重要经济区),完成1∶250000区域地质和生态环境地质调查5幅、1∶50000区域地质调查47幅;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在太行山、燕山成矿带,重点部署冀东、承德、张北、涞易-阜平、邯邢6个重点成矿远景区的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工作,加快提供新的勘查靶区和矿产地;开展全省地质灾害普查与重点地质灾害勘查工作,准确掌握全省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依据;优化提升地下水监测网络,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海岸带开发,增加地下水监测孔,优化地下水监测网,提高自动化监测水平。 积极拓展地质服务领域,着力推进农业、城市、旅游、环境地质调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海洋地质调查等多领域服务。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科技、人才、装备等基础地质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需求。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切实提升地质遗迹保护能力与水平。 (二)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以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的,全力推进“358”地质找矿行动。加强煤、铁、金等重要矿产勘查,实施“攻深找盲”计划,加大深部找矿力度。推进整装勘查,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接续基地。在邯郸矿区、峰峰矿区、邢台矿区、开滦矿区、蔚县矿区及平原区重点煤矿区,加大煤炭勘探力度,在邢台市隆东井田、邢北深部、千户营,唐山市宋家营、林西、赵各庄、新军屯,张家口市宣三矿、张北公会、尚义大青沟,平原区大城、寨里、泊头、广宗,开展重点地质勘查工作。在冀东、承德、邯邢地区加强铁矿资源勘查,加大冀东变质沉积型铁矿、冀北钒钛磁铁矿、冀南接触交代型磁铁矿外围及深部找矿,在唐山市滦县、马兰峪、迁西、建昌营,承德市大庙、头沟等重点勘查区,推进整装勘查。在保定市涞源司格庄-乌龙沟、东团堡-镰巴岭,承德市丰宁和顺店-双井子、隆化杨树沟-孙家营,张家口市康保兰闫-蔡家营,加快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力度。在迁西金厂峪-宽城峪耳崖,遵化马兰峪,张家口小营盘-东坪-黄土梁,加快金矿产勘查工作。预期新增煤炭资源储量25亿吨,新发现大型矿产地5处;新增铁矿石资源储量25亿吨,新发现大型矿产地4处;新增铜资源储量20万吨、铅锌资源储量50万吨;金资源储量30吨,大型矿产地3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