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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1-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2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十二五”整治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三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亟待加强。部分矿山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而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优矿劣用,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三率”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亟待提高。一些企业较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破坏生态环境的高昂代价,滥采乱挖,弃渣乱堆乱弃,任意破坏植被和地表地貌,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四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煤矿山行业属高危行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之一。近年来,我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平稳好转,但由于基础差,特别是一些矿山因为安全投入不足、建设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加上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例较大,流动性大、安全意识不强,以致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同时,由于一些尾矿库设计标准低、筑坝方式落后、设施不完备、监控手段落后、管理不到位,导致相当数量的尾矿库处于险、病、超期服役状态。随着近年的城市扩张,有的尾矿库已位于城市或密集的居民区、重要公共设施上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加大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压力。

  

  五是技术装备水平有待提升。我省非煤矿山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总体不高,特别是多数小矿山开采工艺落后,技术改造投入严重不足,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低,严重制约了非煤矿山行业的健康发展。如地下矿山的机械化铲装尚未完全普及,有的地下矿山仍在沿用横撑支柱采矿法、非矿用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主提升设备使用带式制动器、凸轮式防坠保险装置、非阻燃电缆和带式输送机以及空场法开采人工装载矿岩等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有的还不完善,有的系统才刚刚起步建设,有的系统还未启动建设。露天矿山也仍存在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人工装载矿岩、没有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和矿岩破碎等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加速推进,矿产资源市场需求和重要矿产资源消费将持续强劲增长。目前,国内许多矿产资源的开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铁矿石、铜精矿等主要矿产品自给率持续降低,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69%,铜精矿自给率降至23.4%。同时,国际矿业垄断企业操纵矿产品买卖,推高了矿产品价格,为我省非煤矿山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从我省来看,今后一个时期将是我省向工业化中期加速推进阶段,可以预见,以非煤矿山为主要原料来源的钢铁、有色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石化等相关行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将进一步扩大。我省必须充分利用资源、区位、交通、技术、人才等比较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非煤矿山行业调整振兴,强化行业规划、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建设节约型、集约型、效益型和本质安全型绿色矿山生产体系为核心,大力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规范行业准入行为,整治生产经营秩序,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培育大企业、建设大项目,不断提高行业发展素质和综合竞争力,走出具有安徽特色的集约化、现代化、安全高效的新型非煤矿山行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整治,严格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推进非煤矿山整顿治理,加大对各类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严把准入关,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应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有关证照后方可投产。

  

  2.统一规划,有序开采。强化对非煤矿山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和开发利用条件进行合理开发,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开采资源储量丰富、市场紧缺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战略安全储备、开采条件差和国家限制开采的矿产,禁止开采对环境破坏严重的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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