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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1]170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3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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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和落实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对本级、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演练,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并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七)落实消防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问责。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当地政府要向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银监、证监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作为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和银行贷款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八)加快修编城镇消防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城镇化推进速度,及时修编和组织编制实施消防规划,保障消防专项规划建设经费的投入使用。依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时,同步加强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和消防通信等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公安(消防)、国土、住建、水务等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对涉及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报消防部门审核;规划完成后要组织集中验收,确保编制的城镇消防规划严格按照制定的内容实施。“十二五”期间,修编市区和四个县城消防规划工作,编制完成所有乡镇消防专业规划并批转实施。所有行政村消防规划内容以专篇形式纳入农村整体规划。落实自治区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暨大县城建设、生态移民工程等重大项目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

  (九)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县(区)要按照“节约优先、优化配置、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原则,结合全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大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实有数达到90%以上,完好率达到100%,新建道路、工业园区要按编制的消防规划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保证不欠新账。农村地区要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依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建设公共消防水源,解决消防用水问题。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要按标准安装市政消火栓,设置消防取水点。有河渠湖泊等天然水源和中小型水库的乡镇,要建成消防取水码头。缺水地区消防供水系统无法满足灭火需要的,要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场所修建消防水池、消防水窖等储水设施。“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乡镇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防洪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设置消防取水点,建设消防水池、水窖、机井等“两用”(消防和民用)消防水源不少于3处。

  (十)加快消防队站等基础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普通消防站1个:即经济开发区消防站。置换重建或翻(扩)建消防站3个:即置换重建隆德县消防站、翻建原州区消防站、扩建西吉县消防站。新建5个消防综合训练馆(应急避难场所):即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综合训练馆(应急避难场所)及附属消防车库、隆德县消防综合训练馆(应急避难场所)、西吉县消防综合训练馆(应急避难场所)、彭阳县消防综合训练馆(应急避难场所)、泾源县消防综合训练馆(应急避难场所)。扩建消防支队办公综合楼。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各地消防站的管辖责任区面积基本符合国家标准,使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十一)加快消防装备建设。以全面提升消防装备战斗效能为目标,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高效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处置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火灾以及山岳、水域、危化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隧道抢险救援等灾害事故的装备配备。固原特勤消防站重点强化搜索救援、山岳救助、建筑灾害救援、交通事故等侦检、破拆、救生类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和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灭火器材的配备;泾源、隆德、西吉等地处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消防站重点强化交通事故救援等破拆类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调整、优化消防车辆结构,解决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消防供水及火场通讯问题。“十二五”期间,为市区消防中队配备53米举高平台消防车、22吨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及便携式单兵火场通讯器材。为各县(区)消防中队配备5吨水罐消防车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购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和照明、排烟、供气消防车,实现各类消防车辆性能优越、结构合理,满足灭火救援和处置突发事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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