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1]97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4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1〕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才大发展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等重大人才规划,人才强省战略布局基本形成,党管人才工作格局逐步完善。出台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大学生“村官”选聘等政策意见,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不断健全,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组织实施省特级专家制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151人才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科技创新载体,不断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培养凝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2009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55万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2.8万人,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十一五”期间引进各类人才15.8万人。人才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持,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但是,当前我省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仍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与一些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尤其紧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较少,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有待改善;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人才国际化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等等。“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大力推动人才发展,抓紧培养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我们必须用战略眼光看待人才工作,坚持把人才作为转型之要、竞争之本、创新之源,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第一要素和第一推动力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统筹推进,优化环境、开放聚才”原则,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重大人才工程、重大人才发展平台为抓手,以人才政策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人才强省,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今后五年人才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面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重大人才工程和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才政策创新取得较大突破,人才资源总量持续增长、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更趋合理,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人才发展总体水平和人才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7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2%,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63人年;人力资本投资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4.1%,人才贡献率达到36.5%。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人才比重明显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幅增加,人才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区域性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区,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得到加强。

  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党政人才为28.5万人左右;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8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10万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4∶54∶32;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4%;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