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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发展方向与重点 开展食物新资源、生物活性物质及其功能资源和功效成分的构效、量效关系以及生物利用度、代谢效应机理的研究与开发,提高食品与保健食品及其原材料生产质量和工艺水平,发挥和挖掘我国特色食品原料优势。大力发展天然、绿色、环保、安全有效的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以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为重点,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营养强化食品,孕妇、婴幼儿及儿童、老人、军队人员、运动员、临床病人特殊膳食食品,以及用于补充人体维生素、矿物质的营养素补充剂;结合传统养生保健理论,充分利用我国特有动植物资源和技术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新功能的保健食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同质化等状况。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产业科技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产业布局 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重点研发和生产优质蛋白食品、膳食纤维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营养配餐和新功能保健食品等;在中西部地区,重点培育和发展保健食品和营养强化食品,建设特殊膳食食品原材料基地,推动原料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达到 1 万亿元,年均增长 20%;形成 10 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 100 亿元以上的企业,百强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超过 50%。 六、政策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 乳制品项目继续从严核准,玉米深加工项目继续实行核准制,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从严控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大米加工、小麦粉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肉及肉制品加工、饮料、水产品、果蔬加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行业制定严格的行业准入条件。 (二)发挥政府作用 继续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食品工业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重点装备自主化、食品及饲料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农业结构调整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农业综合开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投向和项目选择协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继续支持食品加工企业。 (三)推进节能减排 制定和实施重污染食品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有效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尽快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细则,明确淘汰标准,量化淘汰指标,加大重点食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食品行业综合利用高浓度废水、污泥等废弃物的鼓励政策,积极支持利用“三废”(废液、废渣、废气)生产生物质能源及综合利用。 (四)强化安全监管 加大对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的支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需要,配备适用的检验检测设备,特别要加强基层相关部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食品安全检验设备自主化,推进我国检验设备产业化发展;配备与培训符合要求的检测专业人员,保障各监管部门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的检测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等经费。 (五)维护产业安全 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项目核准有关规定,加强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玉米深加工等行业外资准入管理。做好外资并购境内重要农产品企业安全审查工作。依法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食品产业安全。 (六)促进境外投资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参股、交叉换股等多种方式,到境外投资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生产工厂、物流设施、购销网络、装备等产业。鼓励国内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出口信贷、项目融资、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对境外投资给予信贷支持。加强境外投资相关信息服务,出台海关、商检、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便利化措施。 (七)提高企业诚信 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做好行业质量诚信宣传,严格行业自律;积极支持企业诚信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社会宣传等环节参考使用企业诚信相关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八)引导健康消费 倡导适度加工。加强食品安全、食品营养知识和健康消费模式的宣传、普及,加强中小学生食品营养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健康消费意识,引导合理饮食,促进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七、规划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规划任务与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适时开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食品工业重点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