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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发改产业[2011]3229号
【颁布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4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食用植物油加工业

  1、发展方向和重点

  稳定传统大豆油生产,着力增加以国产油料为原料的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葵花籽油等油脂生产,大力推进以粮食加工副产物为原料的玉米油、米糠油生产,积极发展油茶籽油、核桃油、橄榄油等木本植物油生产,促进油脂品种多元化,提升食用植物油自给水平。提高油料规模化综合利用水平,开发提取蛋白产品。鼓励并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合作开发棕榈、大豆、葵花籽等食用油资源,建立境外食用油生产加工基地,构建稳定的进口多品种油料和食用植物油源的保障体系。

  2、产业布局

  大豆油脂加工。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引导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大豆加工企业关停并转,降低设备闲置率,提高生产效率。充分发挥东北非转基因大豆优势,稳定当地大豆油脂加工产业集群,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沿海大豆加工区要进一步压缩产能,鼓励内资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培育大豆加工和饲料生产一体化的企业。

  油菜籽加工。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依托现有骨干企业,形成一批日处理油菜籽 400 吨及以上加工企业。西部内陆地区,依托现有骨干企业,形成一批日处理油菜籽 200 吨及以上企业。鼓励建设一线多能的多油料品种加工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花生油加工。在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努力在主产区培养形成一批日处理花生 200 吨及以上企业。

  油茶籽加工。加强优质高产原料基地建设,在湖南、广西、江西等主产区建设若干年加工油茶籽 6 万吨以上项目。

  其他油料加工。在核桃、油橄榄主产区建设若干年加工原料 3万吨以上项目;在棉花主产区形成一批日处理棉籽 300 吨及以上项目;在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葵花籽主产区建设若干年加工原料10 万吨以上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线多能、多油料品种加工项目;依托主要稻谷加工区,建设若干年加工米糠 3 万吨以上米糠油项目;依托玉米深加工企业或玉米加工集中区,建设若干年处理玉米胚芽 6 万吨以上玉米油项目。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食用植物油产量达到 2440 万吨,其中国产油料产油量提高到 1260 万吨;花生油、菜籽油、棉籽油、葵籽油、米糠油、油茶籽油等植物油产量比重明显提高。淘汰油料加工落后产能2000 万吨左右,油料加工总产能控制在 1.8 亿吨以内,其中大豆油脂加工能力控制在 0.95 亿吨以内。

  (三)肉类加工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进一步调整生产结构,稳步发展猪肉、牛羊肉和禽肉加工。优化肉类食品结构,提高冷鲜肉比重,扩大小包装分割肉的生产,加强肉、蛋制品的精深加工,实现“变大为小、变粗为精、变生为熟、变裸品为包装品、变废为宝、变害为利”,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对名优传统肉类食品资源的挖掘,推动传统肉类禽蛋食品的工业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民族特色品牌。支持区域性骨干肉类食品企业整合产业供应链,实现规模化,扩大市场占有率。

  2、产业布局

  结合大中城市屠宰企业的外移,利用原有屠宰厂的场地、设施,发展肉制品加工企业或物流企业。严格控制新增屠宰产能,原则上不再新建生猪、羊年屠宰量在 20 万头以下、牛年屠宰量在 5 万头以下、禽年屠宰量在 2000 万只以下的企业,限制年生产加工量 3000吨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企业。推动畜禽主产区集中发展大型屠宰和加工骨干企业,主销区侧重发展肉制品加工、分割配送中心,减少活畜(禽)跨区域调运。依托优势产区,重点建设华东、华北、西南和东北四大生猪屠宰加工基地;华北、东北两大肉牛屠宰加工基地;河南、内蒙古及河北北部、西北和西南四大肉羊屠宰加工基地;中部和东部禽肉屠宰加工基地。

  禽蛋加工业。在粮食主产省区建设鸡蛋加工基地,在洞庭湖、鄱阳湖周边省区建设水禽蛋加工基地,在西南等地建立无公害、绿色放养禽蛋生产加工基地。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肉类总产量达到 8500 万吨,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达到 1500 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生猪屠宰产能淘汰 50%,其中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 80%左右。大中城市和大中型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全面推行 iso9000 和 iso22000 等管理体系。形成 10 家 100 亿以上的大企业集团,肉类行业前 200 强企业的生产和市场集中度达到 80%,培育出 2-3 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肉类食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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