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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保障工作。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和调运。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市场供应紧张引发治安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专项资金的建立、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的通畅。 自治区农牧厅: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的产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自治区卫生厅、食品药监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危害人体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自治区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 自治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宁夏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重点监控点粮油价格变化、市场交易量数据和有关分析材料。 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消费情况。 自治区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宁夏气象局:负责提供及时的气象服务,对特殊天气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警意见,发布预警信息。 自治区供销社:负责农村工业消费品的市场供应,保证主要农副产品货源充足,流通顺畅。 农发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负责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的政策性贷款支持。 自治区民航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所需物资的调运工作。 (五)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市场供应和生产保障组。 组长:自治区商务厅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粮食局、质监局、供销社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粮油、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供应;做好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2.市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自治区工商局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公安厅、质监局、物价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3.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民航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车辆公路运输畅通;协调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 4.综合保障组。 组长:自治区财政厅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商务厅、卫生厅、统计局、物价局、气象局、农发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负责食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统计、气象服务、政策性贷款支持等工作。 5.新闻报道组。 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分管领导。 成员:自治区商务厅、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电总台、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新华社宁夏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宁夏记者站、光明日报驻宁夏记者站、经济日报驻宁夏记者站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和发布信息;按照事件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导向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