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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医生在掌握中医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应接受1年以上的康复医学专业培养,掌握康复医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建立康复理念。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与功能障碍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能分析康复评定结果并用于指导临床康复治疗,能掌握康复方法的适用范围,并根据疾病的病种和所处阶段开具相应的康复治疗处方。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熟悉中医特色疗法,对康复科常见功能障碍具有较高的诊疗水平,对常见的疑难病与难治性功能障碍形成系统的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能够及时发现诊疗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康复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疑难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并能结合本学科的发展进行临床科研设计,领导下级医师进行康复医学科的科研工作发展。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康复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康复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的中西医诊断标准、常用功能障碍的评定方法、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并掌握10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1)及康复科常用技术(见附件2)。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康复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康复科专病的诊疗专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重病症的诊疗技术方法,掌握国内外康复学新进展。 中医医院康复科治疗师应系统接受康复治疗技能的培训,具备康复治疗师执业资格。在医师指导下,负责具体的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工作的实施。 第十六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主任应有从事康复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主任应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康复相关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康复特色的传承和创新,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康复科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高级研修班、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康复理论素养、老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康复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应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名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在护理人员培训中,要注重专科特色,培养符合科室需要的专科护理人才结构队伍。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康复科护士应熟悉康复科常见病的基本知识,掌握康复科常见病与不同功能障碍的基本护理和方法。应经过康复科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本科疾病常用护理技术;基本了解康复科特色技术操作的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关护理措施,能够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