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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正文。正文为市(扩权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联合出具的正式申请文件。 2、附件。附件1包括《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1及2010年污染源动态更新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n301表同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文件);省级生态乡镇 “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附表2);农村面源污染项目安排基本信息表(附表3); 3、附件2包括项目基本材料、其它必要的辅助材料等。 4、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结实耐用。材料装订成册后应在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 (三)填表要求: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相关内容必须统一;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总投资、申请资金、有关技术、工艺、规模内容应一致,有关技术、工艺、规模等内容应相互吻合,并能反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能反映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纸件和电子件内容应一致;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七、申报程序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环保、财政部门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申报。同时,扩权试点县(市)项目申报材料抄报市(州)环保和财政部门备案。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附表:1、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2、省级生态乡镇 “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3、农村面源污染项目安排基本信息表 省环境保护厅农村处 联系人:常青 电 话:028-86129380 附表1: 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注:本表适用于除环境监管能力项目之外的所有项目。 附表2: 省级生态乡镇 “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附表3: 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资金申请表 省份: 四川省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1、“十二五”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2、纳入总量减排计划,常住人口3000人以上实施“以减促治”的集镇污水处理; 附表4: 农村污染防治项目基本信息表
1、此表适用于“小流域面源污染评估与综合治理及监控示范工程”、“土壤污染典型区域调查和风险评估及污染土壤治理和生态修护试点示范”、“重点大型湖库污染状况调查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示范项目” 2、项目类型中土壤分四类1、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场地2、省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场地3、重点农业产地粮食主产区4、重点农业产地重点蔬菜基地 附件3: 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总量减排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1〕164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2012年总量减排工作重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重点 根据《办法》,2012年总量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水泥行业脱硝等降氮脱硝减排项目,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减排项目,特别是纳入国家、省政府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减排工程项目。 二、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列入今年减排计划的重点工程减排项目。一是纳入国家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完成的工业减排项目,特别是对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贡献较大的项目。二是计划今年年底前建成投运的重点降氮脱硝工程项目,如燃煤电厂、水泥厂、平板玻璃等重点氮氧化物减排项目;今年重点针对水泥行业脱硝项目,优先支持水泥企业建设scr和sncr脱氮装置,其中,低氮烧料改造项目暂不受理。三是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脱硫工程的改造项目,如:燃煤电厂增容改造、烧结脱硫改造、取消烟道旁路挡板改造等重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四是有明显减排效果的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三同时”项目不受理(提标改造项目除外)。 三、支持方式 总量减排专项资金采取拨款补助方式。 四、项目要求 (一)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符合四川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和总量减排工作重点要求的项目;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