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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2]30号
【颁布时间】 2012-04-17
【实施时间】 2012-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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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大创建卫生镇(村)的力度,改善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强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保健意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乡村医疗机构,乡村医疗机构除提供医疗服务外,还可以承担预防保健任务。

  

  --建立区域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互通互认机制,实现与国家、省有关人口迁移和流动人口奖励政策的对接。

  

  (三)公共文化体育。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和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以县、镇、村为重点的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市、区、街道三级图书馆实行通借通还的“一卡通”服务。

  

  --建立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

  

  --大力扶持具有岭南特色的民间文化发展,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免费开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各乡镇建有健身广场(公园),行政村建有一个篮球场、两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

  

  --依托全省城乡绿道网,广泛开展各类绿道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休闲健身活动,打造广东绿道公共体育健身品牌。

  

  (四)公共交通。

  

  --建设覆盖城乡、快速便捷的公交客运网络。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短途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开行衔接城际轨道交通站点的公交线路和客运线路,积极构建“公交优先”的城乡道路客运体系。

  

  --推动农村客运区域专营和规模化经营,逐步实现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财政补贴及有关扶持政策一体化。

  

  --加快农村客运候车亭尤其是城郊和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客运候车亭的升级改造工作,规范统一农村客运标识,实现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建成候车亭的目标。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现符合安全通车条件的行政村班车通达率100%,并按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设计指导意见的标准逐步对建成的农村公路实施改造,完善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

  

  (五)生活保障。

  

  --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现行各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纳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并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

  

  --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农民、城镇居民和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险及养老服务都纳入制度内,居民养老保险及养老服务重点群体实现全覆盖。逐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加强城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按照国家确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加强城乡社会保险服务一体化网点建设,通过主体建设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城乡社会保险服务对象提供就近、便捷和标准化的服务。

  

  (六)住房保障。

  

  --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补贴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覆盖人群。

  

  --加大农村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建立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困难群体住房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实施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村庄搬迁安置、高寒山区居民移民、河海捕捞渔民安居工程。

  

  --积极推行政策性农房保险,逐步实现全覆盖。

  

  (七)就业保障。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直达社区(村、居)、互联互通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能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一收集和发布、共享共用。至2014年,基本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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